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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第二十条”这起伤害案被撤销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981次 更新时间:2024/2/25 12:44:09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赵卓

“刘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正当防卫,我们认为刘某无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最近热播电影《第二十条》中的场景,出现在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里。近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书,一起自案发至今九年多的故意伤害案终于尘埃落定。

案件回放

同居情侣因琐事争吵进而发生冲突

刘某(化名,女)与王某(化名,男)系长期同居情侣,2014年11月9日凌晨,刘某回到二人与他人合租的房间。刘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激烈争吵,进而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将刘某衣服及内衣撕碎,将其推至窗边,把窗户内层纱窗捅碎,并扬言“都死了吧,都别活了”,欲将刘某扔至窗外。

意识到男友可能将自己从五层高楼的窗户扔下时,刘某在挣扎与慌乱中,随手摸到窗边桌子上的水果刀,便向王某腹部刺了一刀。王某被刺后将刘某摔倒在地,夺刀后猛击刘某面部几拳。在此过程中,刘某发现王某被刀刺的左侧腰腹位置受伤,立即喊来另一房间合租的室友将王某送至医院救治,先行垫付了王某的住院押金,并留院照顾王某起居。后二人在王某手术期间再次发生矛盾,刘某不辞而别。

联系不上刘某后,王某到公安机关以刘某刺伤自己为由报案。经鉴定,王某腹部受锐器刺切致腹壁穿透创,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于2017年1月9日立为刘某故意伤害案。此案由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调整及疫情影响,自立案至今悬而未决。2024年1月,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分别向当事人双方核实了案件情况。嫌疑人刘某申辩,案发前与王某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并被王某殴打,其当日行为完全出于自保,因此事被公安机关立案觉得有些委屈。而王某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多次稳定的陈述,称自己此前说“都死了吧,都别活了”只是吓唬刘某,自己并没有想将刘某从窗户扔下,坚持要求追究刘某责任并主张损害赔偿。

检察机关

案发9年多的伤害案终尘埃落定

充分了解案情后,检察官认为此案涉及罪与非罪,应审慎处理。检察官联席会对案件开展讨论研究,大家认为:王某腹部受锐器刺切致腹壁穿透创,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但此伤的形成是在刘、王二人发生厮打,王某扬言“都死了吧,都别活了”且有行为将刘某拽至窗台边,捅碎纱窗,出现被王某从五楼扔下的现实危险,刘某情急中随手摸到水果刀将王某刺伤。刘某的行为是在王某对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已经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轻伤害也达到了制止不法侵害的效果,没有超过刑法规定的必要限度,故刘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正当性、适当性,紧迫性,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化解矛盾、做好当事人工作,检察机关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场,通过现场以及视频的方式,分别对刘某与王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检察机关先后向公安机关依法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撤销案件书》,2024年2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予以撤销。

今年以来,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打造“前端”化解工作法,要求检察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在履职办案各个环节注意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借力人民调解、审慎辨别罪与非罪,同时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各类检察办案程序的前端环节,切实做到审前过滤把关的作用,在多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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