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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学生买农药自杀农药店判赔6万,法院:出售行为存在过失 | 来源:环球网 搜狐 点击数:1498次 更新时间:2023/8/15 10:05:05 |
原标题:14岁学生买农药自杀农药店判赔6万,法院:出售行为存在过失
本文转自【唐河县法院】;
买农药后服毒,卖家是否承担责任?
14岁的中学生小雨(化名)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购买农药后服药自杀,其父母伤心欲绝,一纸诉状将售卖农药的店主孟某告上法庭。
2023年7月份,小雨在孟某所经营的店铺购买农药,后于次日凌晨在家服用农药自杀身亡。小雨的父母认为出售农药的孟某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未查验、登记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将农药售卖给未成年人小雨,存在严重过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孟某承担侵权责任。
受理该案后,唐河县人民法院泗州法庭汤凯法官及时向唐河县农业农村局、唐河县公安局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调取相关证据。在掌握基本案情后,汤凯向原、被告双方释明农药管理的相关法规,被告孟某认识到了自己在销售农药过程中存在的过错。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孟某向小雨的父母赔偿6万元。
本案中,小雨的父母未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行为、未妥善尽到监护职责,是导致这起悲剧的主要原因。孟某将农药出售给未成年人小雨,且未按规定履行查验登记身份证件等审慎注意义务,其出售行为存在过失,与小雨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除继续延续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规定外,第六十条新增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
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让人惋惜,应当引起家长们的重视,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疏导开解孩子的心结,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泗洲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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