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法律条例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法律条例
 
公司规定每小时至少签到1次,男子因未完成遭开除!法院判了:公司赔偿2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点击数:1732次 更新时间:2023/4/21 9:52:09

原标题:公司规定每小时至少签到1次,男子因未完成遭开除!法院判了:公司赔偿2万

近日,湖南常德武陵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件。常德一男子入职安徽某信息公司四年,因未按规定打卡遭公司开除,经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诉至法院。

2017年10月22日,雷某入职某信息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公司开始实行钉钉打卡,规定业务员每次签到按系统要求上传两张现场拍摄照片,一张门头照,一张以店内陈列为背景的自拍照。若业务岗考勤签到弄虚作假一次(含)以上三次以下,一经核实公司将严肃处理,扣除当天工资并处罚10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业务岗签到弄虚作假三次及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做开除处理;业务员在平日上班签到的时候,除了午休时间,每个小时内都至少需要一次签到。

2021年11月24至26日,29日,因雷某上班打卡不规范,经某信息公司多次发送整改通知后仍未整改。2021年11月30日,某信息公司向雷某发送员工辞退通知书,鉴于雷某在工作期间内属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两次以上书面警告仍未能改善者”,已造成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条例对雷某做出开除处理,开除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雷某经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某信息公司制定的上班打卡制度程序繁琐、要求严苛、次数多,且该项制度刚刚制定不到一个月,某信息公司未组织员工对该项复杂繁琐的上班打卡制度进行教学培训,存在打卡不规范属于正常现象,驳回了某信息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某信息公司向雷某支付赔偿金2万余元。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信息公司解除与雷某的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综合某信息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2021版、公司管理制度文件电商事业群市场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应认定雷某确实存在上班期间打卡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一般或者轻微的过失,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某信息公司制定的上班打卡制度程序繁琐、要求严苛、次数多,且该项制度刚刚制定不到一个月,某信息公司未组织员工对该项复杂繁琐的上班打卡制度进行教学培训,存在打卡不规范属于正常现象。综上,某信息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不合理性,雷某的违反行为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某信息公司解除与雷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某信息公司应向雷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段炼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无惧震荡,高手收益率再次暴涨!冠军即将揭晓,围观高手角逐!】周四,上证指数探底回升,人工智能板块再次逆势上涨!虽然大盘近期波动较大,但是仍有黑马选手展现实力,排名迅速提升。收盘,第一名“一鸣之捉妖师”收益率40.98%遥遥领先,第二名“王琦”收益率30.60%,第三名“笑三少”收益率29.24%,较昨日直线上升23名。“一鸣之捉妖师”是否能继续保持领先成为冠军?周五收盘揭晓答案!下载安装每日经济新闻APP,围观学习高手交易技巧!

每日经济新闻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胃里的食物哪个消化最慢? 下一篇:MINI中国再就“冰淇淋事件”致歉,称视频中的“老外”为公司员工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