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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哥哥未制止弟弟暴力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成焦点
来源:澎湃新闻 网易号 点击数:2330次 更新时间:2023/4/9 12:02:28

2023年4月7日,时隔4年7个月之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

2018年7月18日11时许,瓜农王爱文和弟弟王爱武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城管1死2伤。之后,王爱文、王爱武被警方刑拘。2019年8月,兰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氏兄弟提起公诉。

因案情复杂、疫情影响等,直至2021年9月,此案才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2023年3月底,因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无受审能力,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对王爱武中止审理。

2023年4月7日,王爱文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是庭审辩论的焦点。

据王爱文的辩护律师介绍,公诉人认为,在打斗过程中,王爱文没有制止弟弟王爱武的暴力行为,存在形成共同故意杀人的用意,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辩护方则认为,王爱文、王爱武都是在被城管殴打后有所反抗,王爱文无法预见弟弟王爱武的行为,也无法控制,因此王爱文无需为王爱武的防卫过当而承担责任。据此,辩护律师以正当防卫为王爱文作了无罪辩护。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2018年8月,事发一个多月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发布的通报。

案发前一晚的冲突

2018年7月,“兰州瓜农刺死城管”的血案发生后,澎湃新闻记者曾走访事发现场、目击者等,试图还原事发过程。

距离兰州市区近两百公里的白银市靖远县高湾乡,盛产瓜果。当地沙地丰富,日光充足,西瓜个大、皮薄、味甜。案发前,高湾乡贾崖村杨河社人王军宏在家里种着20余亩瓜,这是全家一年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王军宏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王爱文1989年出生,已婚,有两个女儿;小儿子王爱武1991年出生,未婚,有精神疾病,没有工作。

贾崖村属于偏远山区,距离县城约80余公里。王家是贫困户,享受低保待遇。过去,王爱文多在兰州打散工,2017年他用一万多元从亲戚处购得一辆二手货车。

每逢六七月,西瓜成熟上市。按当时的行情,靖远的瓜每斤两三角,拉到兰州可卖到8角,这便诞生了瓜贩,他们把靖远的瓜拉到兰州来卖,赚取差价。2017年夏天,有了货车的王爱文变成这样的“瓜贩”,除了卖自家的瓜,还收亲戚的瓜卖。但卖瓜的季节很短暂,只有3个月左右,其余时间王爱文靠打散工、跑运输赚钱。

也是在2017年,王爱文在兰州城关区北面滩二村租了一间房,每月房租500元的房间是在5层楼顶加盖而成,没有单独的厨房、厕所,铺上两装床后室内空间已所剩无几,王爱文和妻子及两个女儿住在这里。

案发前,王爱文和妻女租住在北面滩二村。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

王爱文的妻子王珊珊(化名)也是靖远县人。王珊珊介绍,因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略有不同,她娘家的瓜早熟些。2018年6月,王爱文从岳母家收瓜拉来兰州卖,由于雨天多,卖得慢,才卖了3车。

2018年7月,王家的瓜也熟了。同年7月16日,王爱文回老家拉来了自家地里的第一车瓜,约9000斤。按正常出售,一车瓜要卖一周左右。这次,王爱文的父亲、弟弟也跟车而来,父子三人打算一起卖瓜。当日,瓜就卖出了一批,买主是小商贩、小瓜贩、散客等。

2018年7月17晚,王家父子三人拉着瓜来到了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门口。此处距离王爱文所居住的北面滩二村不到一公里,也是瓜贩常来的卖瓜点。晚上,小区门口聚集众多跳广场舞的居民,这是瓜贩的重要顾客。当晚,这里来了五六家卖瓜的瓜贩。

多位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的居民表示,这里属于城关区的郊区,新建楼盘多,但生活配套少,附近没大超市,也无大的瓜果市场,因而小区居民喜欢从小瓜贩处买瓜。

大小不一的卖瓜货车停在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门口,属于占道经营,城管经常前来执法。王爱文的老乡姬英(化名)也是一名瓜贩,他告诉澎湃新闻,他和王爱文一起卖瓜认识,他们瓜贩隔几天来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门口卖一次,一般都有四五伙一起卖瓜的,每家能卖几百斤。城管一来,他们就走,除了有时秤会被没收,其他均相安无事;为了躲避城管,瓜贩们常常需等城管下班,晚上8点才出来卖。

姬英的弟弟姬贵(化名)介绍说,2018年7月17日8时许,来了一辆车,几名城管下车后开始收秤,把几家的秤都收走了,瓜贩见此准备离开;收到王家时,两个瓜正在秤上,王爱文跟城管说,把两个瓜卖了就走,但城管不让,直接夺了秤,王爱文想把秤夺回,双方陷入僵持。

“夺秤过程持续了大概10分钟,后面居民都围上来,指责城管。”姬贵说。

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的多位居民表示,当时围观的居民很多,大家都认为瓜贩也不容易,提醒城管要文明执法。

王珊珊表示,秤被城管收走后,要想拿回需交罚款200元。有一次他们的秤被收走了,交200元才拿回,“发现自己亏了,秤才值100多元”。

据姬英、姬贵以及多位小区目击居民介绍,在夺秤中,王爱武伸手打了一名城管的头部;被打后,该城管有护头的动作,没有还手。之后,有人报警。20多分钟后,民警来到现场。城管怕王家父子“逃走”,把车停在了王家货车车前。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约40分钟后,城管和王家父子离开。

村内道路上发生的血案

2018年7月17日晚,离开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后,王爱文返回住处,把货车停在北面滩二村小区南门进门的第一个车位。为了方便停货车,他在这里租了一个车位,每月150元。

北面滩二村。

北面滩二村类似于一个小区,有多个出入口,车辆进入需刷卡登记,人可随意出入。多位北面滩二村村民介绍,这里过去是平房,2005、2006年左右统一规划,盖了一个小区,大家都住在小区内,空余房间用来出租。王珊珊说,卖瓜时,由于车上还有瓜,防止被偷,有时晚上会睡在车上。

为了尽快卖掉瓜,再回老家拉瓜,王家父子决定,以0.45元一斤的价格批发卖一批瓜给姬英。此前,王爱文也这样批发卖给过姬英几次。

2018年7月18日10时许,姬英有事外出,弟弟姬贵开小货车来到北面滩二村小区内。王家父子三人和姬贵开始搬瓜,把王家货车上的瓜搬至姬家的小货车上。

就在4人搬瓜时,城管来了。多位北面滩二村住户表示,城管是小区后门进来的,开始来了一车城管,紧接着又来两车城管。随后,王家父子三人和城管发生肢体冲突。

姬贵称,他当时站在货车上,城管来了后,一名城管上前拍了下王爱文的后颈,说了一句话,大致意思是“你不是挺能打的”。王爱文反问对方,双方便开始推搡,随后王爱文被打倒。目击事发过程的小区居民刘芸(化名)描述称,城管说完了“你不是挺能打的”后,便开始收秤,并拿走一把水果刀,随后六七名城管把王爱文打倒在地。

“我喊了不要打人,但没人理。”刘芸称,见王军宏、王爱文被打,王爱武从一旁冲出来,从货车驾驶室拿出一把水果刀;她看见刀后,过去劝王爱武,不要用刀伤人,王爱武的手“软了一下”,但很快用劲推开了她。

事发曝光的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穿红色T恤男子持刀冲到城管身边,多位城管匆忙逃散,其中一名城管受伤倒地,身上有明显血迹;之后,该男子又拿秤砸了躺在地上的城管。现场视频还显示,一名赤膊男子拿了一根棍状物,打了一下躺在地上的城管。王爱文的家属确认,视频中的赤膊男子是王爱文,穿红色T恤男子是王爱武。

事发现场附近的酒店老板表示,当日,他家的酒店在更换招牌,根据现场视频画面,王爱文从他家酒店门口拿了一根棍状物,因广告牌没有金属的棍状物,他判断该棍状物是木质的。

多位目击者称,王爱武行凶后,城管赶紧离开,王家父子三人没有离开现场,而围观的人也不敢靠近。

王爱文的三叔王小军在兰州居住。事发当日11时许,他接到了王爱文的电话,王爱文在电话中让他赶紧过来,并说“城管把我们打了,我们也把城管打了。人快不行了”。等王小军赶到现场时,王家父子三人已被警方带走。

当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兰州城管公安 通报称,2018年7月18日11时许,城关区北面滩二村发生一起持刀袭击城管执法人员案件,事件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血案发生后,北面滩二村小区居民议论纷纷。多位小区居民表示,北面滩二村小区长期有几家卖瓜的,小区物业也允许;小区归物业管,城管从来没有来小区内管过占道经营。一位北面滩二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内不允许占道经营,但该小区确实有卖瓜的,没有禁止;小区内是否归城管管,他们也搞不清楚,城管没来过该小区管理占道经营。

事发后,澎湃新闻回访时,该小区内仍有瓜贩卖瓜,还有人摆摊卖麻辣烫。王小军质疑称,事发时,王爱父子三人只是搬瓜,并非卖瓜,而且当时小区内有另外两家在路边卖瓜,就在一旁,但城管没理会,这不可能是正常的城管执法。其中一名瓜贩当年向澎湃新闻称,事发当日,她和另外一家瓜贩确实在小区路边卖瓜,城管进入小区后,没有城管来管他们,他们也没有离开,随后城管和王家起了冲突。

前一晚发生过肢体冲突,突然进入从不管理的小区内,没理会其他两家卖瓜的瓜贩,见面后不久便和王家父子发生肢体冲突......基于这些,王家的家属及众多当地居民认为,城管当日并非前来执法,而是“报复”。王小军认为,“应该是前一晚冲突中,城管感觉吃了亏,第二天报复来了”。

村内道路上,王爱文、王爱武和城管发生肢体冲突。事发后,装有西瓜的小货车仍停在原地。

弟弟患精神分裂症,法院对其中止审理

事发一个多月后,即2018年8月29日,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兰州公安”再次通报称,2018年7月18日,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的“7·18”城管执法人员被伤害致死案,经该局专案组一个多月的调查走访、勘查现场、调阅视频、询问受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目前,案件主要事实已查清。

经查,2018年7月17日21时许,城关执法局雁滩中队副队长李某文带领曾某峰等三名队员,在雁北路中广宜景湾小区前巡查执法时,发现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卖瓜。在执法过程中,4名执法人员遭王军宏父子三人的阻扰。执法人员拨打110报警后,城关分局雁园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依法处置,经疏导训诫后双方离开。

通报显示,同年7月18日上午11时许,该执法中队副队长李某文带领队员王某军、丁某涛等15名队员前往北面滩二村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再次发现王军宏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在清理整治中,当执法人员扣押地秤时,三人辱骂阻扰,王爱武手持榔头殴打执法人员,在榔头被夺下后,王爱武又持刀将执法人员王某军、丁某涛、李某文捅伤,致丁某涛肝脏、脾脏破裂、手臂肌腱断裂,李某文胃部、肝脏破裂;在受害人王某军被捅伤倒地后,王爱文手持木板对倒地的王某军进行殴打,随后王爱武又举起地秤连续打砸王某军,导致王某军死亡。

同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被城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5日,针对犯罪嫌疑人自述有精神病的情况,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犯罪嫌疑人王爱武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8月9日,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爱文、王爱武批准逮捕,依法将王军宏释放。

2019年8月,兰州市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此案曾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7月17日晚,王爱武、王爱文及其父王军宏因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广宜景湾·尚城”小区门前路边占道售卖西瓜,而被巡查到此的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雁北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予以警告驱离。之后三人未按城管队员要求停止售卖,仍继续占道经营。当日20时许,二次巡查到此的该中队副中队长李某文及杨某彬等城管队员发现后,欲收缴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爱武对杨某彬、李某文进行了拳打,李某文等人遂报警。到场民警了解警情后,要求双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处理。

2018年7月18日9时许,李某文等依民警要求前往派出所,但王爱武、王爱文等并未前往。当日11时许,被害人李某文在得知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等正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售卖西瓜后,带领被害人王某军、丁某涛等十余名该中队城管队员到达该处,对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进行收缴,双方发生冲突。期间,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对王某军进行殴打,被王某军、李某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王爱武随即持刀捅刺王某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某文胸部、丁某涛腹部等处先后刺伤,并对其他城管队员持刀进行追赶,王爱文起身也后对城管队员进行追打。随后,王爱武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某军头部等处捅刺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某军肩背部,王爱武又持电子台秤对王某军背部猛砸数下。当日11时30分许,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被害人王某军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即到场的公安人员将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李某文、丁某涛所受损伤程度可评定为重伤二级;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缓解,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兰州市检察院认为,王爱武、王爱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爱武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澎湃新闻采访了解到,因案情复杂、疫情影响等,直至2021年9月,此案才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于2022年12月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王爱武进行了精神状态及受审能力鉴定,鉴定意见是: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目前应评定为无受审能力。2023年3月底,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对王爱武中止审理。

2023年3月,因患精神分裂、无受审能力,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对王爱武中止审理。受访者供图

是否正当防卫成庭审辩论焦点

2023年4月7日,王爱文故意杀人一案在兰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家属为王爱文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为王爱文作无罪辩护。

据王爱文的家属介绍,2020年10月,他们的代理律师曾向兰州市检察院提出撤销起诉的建议书,但检察院未采纳。

旁听过此次庭审的王小军表示,据起诉书,事发前一晚,王氏父子和城管发生了冲突,民警到场处理后曾要求双方前往派出所再进行处理。第二天,城管前往了派出所,而王氏父子均没有前往派出所处理此事。对此,王爱文的辩护律师称,在此案的案卷中,没有看到城管在案发前前往派出所的相关记录。事发当日,城管来了“三车人”,相关视频可以看到城管上来就开始打人。此外,事发地属于村内道路,不属于城管管理范围。当庭出示的证据也显示,多位城管人员最初也承认城管巡查占道经营范围为小区外街面。

4月8日,王爱文的辩护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在开庭前,他们判断城管当日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会成为庭审辩论焦点之一,但庭审中,公诉人称,起诉书并没有说事发当日城管在执法,不认为城管人员当天进入北面滩新村系执行公务。对此,辩护律师指出,事发当日,15名城管人员进村,一上来就没收秤,并打碎了一个西瓜,随后和王爱文发生冲突,这是城管因前一天的收秤纠纷而报复瓜农。

庭审中,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常防卫,是庭审辩论焦点。

公诉人认为,在打斗过程中,王爱文没有制止弟弟王爱武持锤攻击、持刀攻击等暴力行为,属放任,还和弟弟一起殴打城管人员,存在形成共同故意杀人的用意,是王爱武故意杀人的共犯。

据王小军介绍,庭审中,王爱文接受讯问时表示,他曾遭城管围殴,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弟弟王爱武做的,和他无关,他不认为自己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爱文的辩护律师表示,15名城管人员到场下车后,一边收秤一边殴打王爱文,同时关闭了执法记录仪。王爱武当天之所以动手,是受城管殴打王爱文刺激所致,整个过程中,王爱文并无任何挑动、指使,并且王爱武的攻击行为,也是出于防卫。王爱文在受到殴打后还手,是正当防卫,且本身并未造成伤害后果。王爱文在王爱武捅刺城管造成的混乱中起身时,并未注意到王爱武已持刀杀人。王爱文无法预见弟弟王爱武的行为,也无法控制,因此王爱文无需为王爱武的防卫过当而承担责任。据此,辩护律师以正当防卫为王爱文作了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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