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6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冯某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0年2月2日晚,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小可巷有两栋居民楼内发生命案,3人死亡1人重伤。4名受害者中,其中2人系兄妹,另2人为一对夫妇。3个小时后,警方在附近一家医院停车场将持刀行凶的冯某抓获。2020年6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冯某酒后为泄愤,持刀先后闯入两户居民住宅,捅刺四名无辜被害人,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冯某曾两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冯某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据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冯某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冯某
【案发】
男子行凶致3死1伤
有邻居通过猫眼目睹其作案
凶案发生地,位于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小可巷的两栋相邻居民楼内。
红星新闻记者曾现场探访,这是老旧居民楼,并没有封闭的小区大门。2020年2月2日19时许,住在其中一栋居民楼二楼的李某某夫妇正在客厅看电视,其母亲则在卧室睡觉。突然,一名男子闯进屋内,随后血案发生。据冯某供述,他当时用右脚踹开木门,发现里面是一个房间,过道上站着一名老太太(李某某母亲),对方问他找谁,他一边回答“我找张三峰”(张某绰号),一边往屋里走。走出屋后是一条过道,他就顺着过道继续往前走。
李某某回忆,之后男子(冯某)朝她行凶,她顿时感到一阵剧痛,对方用手推了她一掌。当李某某抬起头时,男子已逃走,丈夫蒋某某则趴在沙发上,地板上有很多血迹。
当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确认71岁的蒋某某已死亡,李某某被送医救治。后经鉴定,李某某受损伤程度属重伤2级。
李某某一家对行凶男子冯某有印象,就住在另一栋楼里。而且,这并非冯某第一次到访。在李某某和母亲印象中,他近段时间来过3次,第一次敲门问他做什么,他没说话,第二次临走时才说要找“张三娃”(张某另一绰号),李某某一家人当时还解释“这里没有张三娃”。
事后,李某某才知道,冯某在闯入她家前,还曾进入另一居民楼的赵女士家中,杀害了赵女士兄妹二人。
据被害人赵女士的邻居张某惠向警方回忆,当晚,冯某曾来敲自家门找赵女士,她说赵女士住在对面,冯某随即转身去敲赵女士家的门。不久,张某惠便听到赵女士家里传出动静,她通过房门猫眼看到,冯某正与赵女士的哥哥赵某发生争执、推搡,随后赵某倒在家门口。
待警方赶到时,发现赵女士兄妹二人已经死亡。
据南充顺庆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称,2020年2月2日20时许,顺庆区小可巷发生致3人死亡1人受伤的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赶赴现场展开伤者救治、现场勘查、案件侦查等工作。当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男,顺庆区人)被抓获归案。
【调查】
作案前曾喝六七两白酒
出门时告诉家人“今晚不回来了”
案发前,2020年2月2日下午,冯某曾去住地附近一商贩处买了1斤白酒。
据冯某供述,他当天下午和弟弟在家吃晚饭,期间喝了六七两酒,后来便决定要将张某和赵女士杀死。冯某弟弟亦向警方证实,冯某当天在家吃饭喝酒后,出门说今晚不回来了。走了几分钟后回家,之后又走了,当晚便没再回家。
据冯某供述,2月2日18时左右,他出门准备买刀,但发现好几家五金店都关门了,之后经过一个无人照看的肉摊时,拿走了案板上的一把剔骨刀。之后,冯某持刀制造了3死1伤的凶案。
警方事后调取相关监控画面大致还原了冯某当晚实施犯罪的行经路线:19点10分经过小可巷,第一次进入单元楼;19点16分出单元楼,朝惠丰巷方向走去;19点22分经过小可巷,第2次进入单元楼;19点24分出单元楼,经过小可巷,朝金鱼岭正街方向走去;20点26分由金鱼街正街朝附近一家医院方向走去……
↑案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调查
实际上,其中一对受害人李某某夫妇,并不在冯某当晚行凶计划之内,他的真实目标是张某,但误将李某某夫妇当作张某父母。冯某后来交代,他当时从李某某夫妇家里出来之后,想着张某没出现,觉得不甘心,认为张某会去探望被送到附近医院救治的伤者,便藏匿在医院内准备伺机杀死张某,如果张某不出现再想办法逃跑。
当晚11时,警察在医院停车场内将冯某成功抓获。经鉴定,冯某被抓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mg/100ml,经检测,冯某未吸毒。
【动机】
曾与一名被害人开玩笑
事后被嘲笑怀恨在心,持刀报复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冯某1963年出生,一直未婚,也无子女。
据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冯某与张某、赵女士系邻里关系。2020年1月,冯某在席间吃饭时,与赵女士开了一个低俗玩笑,后赵女士常以此玩笑在街坊朋友间嘲笑冯某,冯某便对赵女士怀恨在心。
同时查明,冯某臆想其二嫂拿钱让张某转交给自己,并误认为张某居住在其隔壁楼,但一直未见到张某,便认为张某要黑吃他的钱,由此对张某怀恨在心。
不过,张某后来告诉民警,他虽认识冯某,但彼此之间没有交往和经济往来,也没有矛盾纠纷。冯某的弟弟和其二嫂亦证实,2019年12月,冯某通过弟弟拿了1300元钱给二嫂,让其帮忙缴纳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但其二嫂没有通过张某向冯某转交1000元钱。
另据冯某供述,他之前和赵女士关系还可以,经常一起喝酒。年初吃饭跟赵女士开过低俗玩笑,当时赵女士没说什么,他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但不久后听到风言风语,大意是说他长得丑,没本事没钱,还想和赵女士耍朋友之类等。
据认识冯某与赵女士的街坊证实,冯某曾与赵女士开玩笑,后赵女士嘲讽冯某,冯某为此讨厌和反感赵女士。据冯某供述,杀害赵女士是因对方长期散布关于他的一些不好的言语;杀害赵女士的哥哥赵某,是他以为其是赵女士的男朋友,而对方当时在门口挡着他。
事后,检方指控冯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相关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死刑】
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据悉,1988年,冯某曾因犯抢劫罪获刑1年6个月,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3年。
冯某的亲人证实,其家族没有精神病史,冯某在上世纪70年代末曾进工厂上班,后因家庭纠纷将其父亲伤害致死被判刑13年,刑满释放后靠打工和吃低保为经济来源,其低保卡由其二嫂代为保管。在熟悉冯某的亲人和街坊四邻的印象中,冯某个性较孤僻,平时说话喜欢东拉西扯,长期酗酒,喝酒后几乎无法交流,易耍酒疯。
据四川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专业方法对冯某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冯某属于饮酒后犯罪,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0年6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相关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属共计15万余元。
↑冯某被警方抓获,指认现场 摄影 杨烈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冯某酒后为泄愤,持刀先后闯入两户居民住宅,捅刺四名无辜被害人,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冯某曾两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冯某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12月6日上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冯某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实习编辑 罗宇婷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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