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6万元买的房子,15年后拆迁获赔419万,这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好事。可没想到的是,当年的卖家竟反悔!认定当年的买卖合同无效,这拆迁款难道就“泡汤”了?
资料图
案情回顾2003年7月18日,时年33岁的魏某丽考虑到孩子渐渐长大,在住的房子有些小了,恰好手里也攒了一些钱,便想要换套大一点的房子。某天,魏某丽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房产广告觉得还不错,于是联系上了卖家刘某云。刘某云的丈夫前几年生了一场重病,几经治疗依然没挽留住生命,为了给丈夫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一笔钱,家里的小儿子又还要读书,靠她微薄的工资,根本难以负担这一大笔的支出,所以她想到了卖掉家中的老宅院来还债。老宅院一共547.68平方米,刘某云报价155000元。魏某丽看了房子觉得还不错,决定买下房子,因为对刘某云的同情,还加了5000元凑够了16万。交易完成后,两家各忙各的生活,此后的15年内都没有交集。魏某丽这边自然是住进了新买的房子,而刘某云也拿着卖房款还了债,又用剩下的2万多在自家承包地盖了4间大棚房住。
拆迁合同
然而,没想到的是,因为十几年后的一个项目,两家再次有了交集。2017年10月,老宅院所在的区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面临拆迁。根据初步估算,那套房子至少能够拿到419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还没等魏某丽从拆迁的喜悦中缓过来,就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刘某云及其两个儿子将她告上了法庭。刘某云的诉求是,她与魏某丽签订的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请求法院判令魏某丽返还房屋宅基地及相关证件。原来她们的买卖是有问题的。魏某丽是城市户口,但刘某云家的老宅属于农民住宅。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诉讼请求
刘某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依法要回房产,但她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魏某丽当年和她一样,不清楚这类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所以现在她可以退一步,不说把房产全要走吧,起码拆迁款得分个一半。按照刘某云的说法,魏某丽应该至少分200万元给她,但魏某丽怎么肯呢?虽然有城镇户口买农村房屋情况,但她认为,自己当年和刘某云都对相关法规不清楚,房屋买卖合同是完全自愿、公平交易签订的,更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于情于理都是默认的户主,房产跟刘某云再没关系,买卖合同也应该视为有效。对于本案件,有网友表示:卖家违背契约精神!
也有网友表示:一分钱都不应给!
还有网友表示,合同确实无效,但是一码归一码:
就本案而言卖家到底能否要回拆迁款?这份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法院判决从整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来看,支持刘某云显然对魏某丽不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所以法院决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买家购买房屋后没有进行翻建、扩建,可以按照过错原则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有翻建、扩建,则要保护购买人翻建、扩建的利益。根据这一原则。魏某丽购买房屋后,自己出资扩建的284.81平方米的有证房屋产生的拆迁收益,应归魏某丽所有。原有交易的两栋老房子,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割,法院判定的这个过错比例是:魏某丽享有70%份额,刘某云享有30%的份额。2018年12月18日,根据上述依据,法院判处所涉4195759元的房屋,魏某丽享有其中的3822836元,刘某云三人享有372923元,驳回其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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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年败光280万:坑苦弟弟 还卖掉女儿唯一房产
5年间,她疯狂坑骗身边好友280余万,将大部分赃款用于K歌平台的主播打赏,不仅如此,后续因还不上钱,还伪造文书坑害弟弟,欺骗女儿卖掉了唯一的房产……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经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60多岁的蒋某已经退休,因为性格开朗,平日里交友甚广。蒋某常和好姐妹们聚餐旅行,只是她每个月的退休工资只有两三千块钱,由于开销较大,经常入不敷出。
蒋某身份证和社保卡
每当没钱时,蒋某就会向周边小姐妹们借钱。
小姐妹们基于朋友间的信任也总会借钱给她。时间久了,欠的钱多了,蒋某的烦恼随之而来。
于是她把主意打到了弟弟身上。蒋某的弟弟在一家单位上班。2014年中旬,有人请托蒋某,想通过她联系其弟弟在该单位一个工程上承包大理石项目,并表示事成之后会给“好处费”。
蒋某与弟弟联系后,当即被弟弟回绝了。此事刚好被一位好姐妹听见。
尽管牵线不成,但蒋某却发现这是一桩“捞钱”的好事。
于是蒋某利用这个信息跟身边的小姐妹们说了。
她的版本是这样的:有老板要承包她弟弟单位的一个工程,老板为了答谢,让其在他那投资再返利出来以作“好处费”,表示以7万元为投资基数,一年期限连本带息能得10万元。
为了博取信任,蒋某还谎称工程款有10%保证金由其弟弟掌控,对方万一还不出钱,则可以利用保证金归还投资款。
平日,小姐妹们经常听蒋某提及弟弟是在省里一家单位的基建部工作,还小有职务,其中一名小姐妹也证实确实听闻有老板要在其弟弟那投资的事情,加上投资收益远比银行利息高,大家便开始陆陆续续向蒋某转钱参与“投资”。
就这样,蒋某骗了不少钱。其中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另一部分用于女儿房子的装修。
2017年,蒋某因甲状腺癌动手术伤到声带,医生建议多唱歌有助于康复,蒋某就下载了某K歌软件,平时唱歌练嗓子。
后来,她看起了直播,并关注到一位年轻男主播,无论是相貌还是歌技都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逐步开始充值打赏、送礼物给这位K歌主播,金额一次比一次高。
时间久了,蒋某被拉进了一个粉丝群,这些“歌迷”互不相让,渐渐形成了相互攀比、隔空PK礼物的“排位”模式。
为了自己喜欢的主播赢得关注,蒋某每天都会通过支付宝、微信在K歌平台充值,有68元、288元、488元、950元不等的金额,都用来买不同的直播间礼物为主播刷屏。
几个月下来,蒋某需要的钱越来越多,就催着小姐妹们追加投资款,被蒙在鼓里的小姐妹们也不断“加码”投资。
最终,给主播打赏的钱高达240余万元,这窟窿也越捅越大。
到了2019年,小姐妹们发现蒋某承诺的到期还本付息一直没到账,便向蒋某催收钱款。为了稳住她们,蒋某伪造了承包商姓名、身份证号码,还私刻了一个承包商的签字章,炮制了一份《还款承诺书》。
还款承诺书
但是,很快承诺还款的时间又到了,蒋某还是没还上钱,小姐妹们就开始给她的弟弟打电话,甚至一起跑到其弟弟的单位讨要说法。蒋某的弟弟解释,其并非在基建部,并且根本不存在蒋某所说的项目情况。
大家这才恍然大悟,这一切只是蒋某精心策划的骗局。
在此期间,蒋某还骗了自己的女儿。2018年,蒋某骗女儿说自己股票套牢了,小姐妹在她那投资的钱也被人骗走了,让女儿卖掉房产为其还贷。而此前蒋某已让女儿从网络贷款公司借贷30万元,用于支付小姐妹们的催收利息。
逼债、自杀……面对母亲这一堆烂摊子,无奈之下的女儿只好卖掉自己的房子。
最终,识破真相的小姐妹们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14年至2018年期间,蒋某虚构他人通过其弟弟的关系取得工程承包权的事实,许诺多名被害人投资承包方的项目能够获得高额回报,骗取财物28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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