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4日,大年初三。当天17时许,在河南许昌,辛某甲开车自北向南驶入魏文路东侧人行道,将自己父亲辛某乙撞倒在非机动车道上。随后,他又调转车头,自南向北沿非机动车道再次驾驶车辆辗轧辛某乙,致辛某乙死亡。
此案一审中,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辛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辛某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辛某甲为什么会撞死自己的亲生父亲?据现场法医,尸检过程中曾在死者腰部下发现了一把菜刀。而在事发前天,死者曾因自己外遇,而与妻子,也即辛某甲的母亲发生争吵,扬言要砍她。且在死者兄弟及邻居的口中,死者常喝酒、打牌,与妻子争吵并打架。
二审期间,死者妻子、女儿及其兄弟姐妹均表示谅解辛某甲并请求对其改判,同时,死者的哥哥和弟弟也证实其有错在先。
近日,此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公开,辛某甲被改判为12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父亲外遇又家暴,大年初一扬言要砍妻子,初三被儿子撞死
据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21年2月14日这场车祸发生之前,2月12日即大年初一这天,辛某甲母亲周某和父亲辛某乙生气吵架,连家里的电视都被砸了。辛某甲随即和妻子把母亲接到自己家来住,母亲告诉他们,两人吵架是因为辛某乙的外遇。
据母亲周某证言,大概两年前她发现了辛某乙和一个女的相好,她曾与辛某乙生过几次气,而辛某乙还多次殴打她。这年大年初一中午,辛某乙喝醉了酒,把家里东西砸了,还拿着刀说要砍周某。周某遂哭着给儿子打电话,告诉他辛某乙想杀自己。儿子立即把母亲接到家中,母亲向他和儿媳妇讲述了自己与辛某乙间的矛盾。
初二晚上,辛某乙打电话过来,说如果周某敢回家就要拿刀砍她。周某说等初七民政局上班就去办理离婚。
据辛某甲妻子邵某证言,2月14日下午4点多,丈夫辛某甲接到父亲辛某乙的电话,随即准备外出。接着她也接到了辛某乙的电话,说让她带着婆婆一起过去。于是邵某和丈夫一起下楼,准备去见辛某乙。
然而,丈夫上车后就反锁了车门,开车离开。邵某只好步行前往,她打丈夫电话无人接听,就打电话给辛某乙询问见面位置,辛某乙在电话那头生气地说:“咱这一家都别过了!”
而当邵某抵达现场时,见到的一幕便是:自家车子在便道上停着,丈夫辛某甲在路边坐着,辛某乙在便道上躺着,旁边是120救护车。
辛某甲撞倒父亲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向围观的路人借手机报警。
两分钟后,120和交警就抵达,经120医生检查,辛某乙已死亡。
父系家属均为他求情,儿子称初衷是想恐吓父亲
2021年11月17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辛某甲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审。宣判后,被告人辛某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二审期间,辛某乙的妻子、女儿及其兄弟姐妹均表示谅解辛某甲并请求对其改判。
辛某乙的哥哥和弟弟都证实辛某乙脾气暴躁,常常动怒。辛某乙哥哥知晓弟弟和弟媳关系一直不好,也曾打架。辛某乙弟弟亦维护辛某甲,称“侄子平常人不错。希望考虑他的家庭情况,两个孩子都还小,其母亲也一身病。”
辛某乙的邻居也证实辛某乙喜欢喝酒、打牌,常和妻子生气、吵架打架。
辛某甲在庭上供述,父亲辛某乙常动手打母亲,还威胁要砍死她,自己因此确实对父亲十分不满。当时他接到父亲电话,随后驾车前往约定地点。他本想是开车过去吓父亲,却将父亲碰倒,之后调头返回时又轧住父亲。因为没有携带手机,他委托了路人帮忙报警。
法医根据现场勘验痕迹,确定了辛某甲驾驶车辆在现场行驶的轨迹,与其供述的作案过程相印证。此外,法医在尸检过程中,在死者腰部衣服下发现了一把菜刀。
据2021年12月20日签署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原判已认定辛某乙存在过错且系家庭矛盾引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辛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同时上诉人辛某甲及其辩护人关于“应认定自首、量刑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辛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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