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全款还是贷款
相信每位消费者在购车时
都有不同的答案
近期
汽车金融消费类投诉有所抬头
▲网友涉及汽车金融消费相关投诉问题。(“人民投诉”近期用户投诉截图)
贷款买车背后
隐藏着不少套路和风险
大家可以看看
做到心中有数
套路①虚假“0首付”
新规公布前,已有个别销售机构利用该噱头吸引消费者。但交易过程中,一些机构会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把车辆做抵押或转卖给其他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交车。
套路②虚假“0利率”
一些机构会以通过收取各种手续费、保证金等方式来变相收取利息,相关费用总和可能比正常利息还高。
套路③利率优惠陷阱
个别机构会故意混淆年化利率、月化利率、日化利率概念,让消费者误以为享受了低利率优惠。
套路④谎报贷款金额
在为消费者办理贷款时,一些机构会增加或减少贷款金额,并收取额外手续费或佣金,获取更多返点。
套路⑤索要保证金
个别机构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比例保证金,作为贷款担保或抵押,并承诺还清贷款后会退还。但现实中,机构又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迟还款。
套路⑥捆绑销售
有机构办理贷款时,强制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不合适的产品和服务。
特别提醒
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
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
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辨别合同实质,区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赁、买卖等一般民事合同,认真、完整阅读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
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保险机构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机构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明确的业务范围,避免从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办理贷款或者具备资质的机构超经营范围办理贷款。在接到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电话时,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不实信息。
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应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留意默认勾选选项,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
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当珍惜个人信用,按时依约还款。
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新规定
今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与2017年相关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相比,新规意味着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100%,也就是说,消费者购车可至高享受真正意义上的“0首付”。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放宽汽车贷款对于汽车市场以及整个消费市场来说是重大利好,将大大降低居民购车门槛。未来,一部分消费者买车可能获得全额贷款,消费需求将更加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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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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