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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高校毕业生可申报求职补贴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086次 更新时间:2024/9/27 9:52:35

9月25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组织开展

2024年烈士子女、孤儿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



 

明确

补贴对象和标准

申请材料

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等内容

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

学籍地在我市且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毕业学年指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等信息)、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的基础上,还应根据申请类型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 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以上申请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电子版扫描件。



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组织申报

 

各院校负责组织本校申请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厅平台”),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网厅平台登录网址

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点击链接直达↑

初审公示

 

各院校组织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需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初审确认。

材料报送

 

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辖区复审

 

各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录“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省系统提交公示结果,于2024年10月20日前以所在地区人社行政部门的名义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省系统登录网址

http://10.56.8.77/portallogin/#/

补贴发放

各地区人社部门、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中,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材料留存

 

各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须做好申请材料归档,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凭证、公示证明电子版扫描件抄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其他事项

 

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证明(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需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

 

 


↓点击链接下载↓

区市县(先导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资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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