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严厉打击整治!大连六部门通告
来源:海胆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047次 更新时间:2024/9/21 10:43:52

 

9月20日

大连六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涉海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十个一律”的通告》

详情如下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涉海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十个一律”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我市海洋渔业生产秩序和海上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各类涉海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连市公安局、大连海警局、大连海事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整治涉海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对涉海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严厉打击整治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对涉海涉渔领域发现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黑恶势力,一律深挖彻查,依法铲除。


2. 对从事涉海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买卖船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证书等涉海违法犯罪行为的所有参与者,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冒用、借用他船船名船号、船舶证书或未经许可进入他国海域、特定水域作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追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和其他组织者的法律责任。


4. 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和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未履行相应职责和未取得驾驶证件、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安全设备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对擅自篡改、关闭、屏蔽、拆卸、损毁导航助航安全设备、超载人员以及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作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对在海事部门公布的禁航区、定线制水域、航道、锚地、港区水域从事捕捞作业、放置浮标、网具或水产养殖设施、倾倒垃圾废弃物,危害航道设施安全和通航安全等行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对不落实行业管理要求造成涉外渔业事件、非法捕捞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港口、码头、停泊点经营主体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对“三无”船舶坚持“零容忍”,凡是查处认定的“三无”船舶一律依法依规处置。对未通过船舶建造企业技术条件评估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的造船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10. 对非法从事涉海涉渔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一律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阻碍执法活动的从严处置。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海涉渔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0411-82707070或95110。


特此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海警局

大连海事局

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推荐

阅读

HAI DAN

XIN WEN

触目惊心!知名超市被曝光!全部下架、封存!

女子做58页PPT举报管培生男友嫖娼!银行回应

王楚钦,考编成绩公布


 

来源:大连公安

编辑:大龙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宋伟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油价下调,就在今晚! 下一篇:临时交通限行!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