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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告:提高标准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337次 更新时间:2024/9/5 9:43:04

 

关于提高汽车

以旧换新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件中关于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符合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二、对《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 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发布之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四、市商务局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和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市商务局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消费者申请补贴,银行卡必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线上填报补贴申请时,须准确填写开户行信息,具体到发卡点(例:XX银行XX支行)。已经上传材料并提报银行卡信息的消费者需到银行升级卡类,账号不能变更。因自身银行卡原因而无法领取补贴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六、在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过程中,申请人需保证所有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资料内容等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对审核中遇到的辨识不清、填写错误等需要退回修改或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的情况,将会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请注意查收并到小程序内“进度查询”中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材料后再统一上传。

 

八、提交申请有关要求。请消费者参与申报补贴前,通过“汽车以旧换新”程序认真查看“操作指南”及“用户告知书”,确保申报材料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申报要求。上传材料时,需做到以下几点:

1.系统内所有上传图片应涵盖证件中所有信息,证件四角齐全在画面内,确保信息能清晰可辨后以原图形式上传

2.开户行信息应填写为:XX银行XXXX支行(分行、营业部);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需上传第五联照片(用于申请补贴资金)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第一联(发票联),确保材料内企业公章清晰可辨

5.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需上传红章版本

6.机动车登记证书请完整上传第一页和第二页;

7.填写的报废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及注销时间,应与上传的车辆注销证明中信息保持一致

8.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号及车辆型号,应与上传的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中信息保持一致。

 

请关注“大连市商务局官网”,以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411-83766995、 0411-39989757。因小程序导致的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商务部技术支持电话:010-67800209。

 

特此公告。


大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4日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商务局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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