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
首批房源开放购房申请
共计3个项目、334套房源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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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公告
(202401批次项目)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规发〔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首批房源于8月28日开放购房申请,共计3个项目、334套房源。已申请进入轮候库的家庭如无信息更新,可以直接进行项目批次申报;如需要更新信息应先进行信息更新,再进行项目批次申报。未入库的家庭需先申请进入轮候库,再进行项目批次申报。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概况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销售,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每个保障对象家庭只可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我市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2401批次)共3个项目,共计334套房源。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金地城项目(215套)
位于甘井子区金地城E6地块3号楼、4号楼。房屋为70年产权住宅,18层顶、每栋三个单元、一梯两户,共215套房源。房型南北通透,建筑面积85.73-86.61平方米,两室一厅一卫。房屋均为精装
现房交付。房屋销售均价约为5955元/平方米。
↑户型图↑
(户型图仅为示意,所购买房屋以现场实际看房及实际交付为准。)
附件:金地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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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1872项目(72套)
位于甘井子区招商1872项目C区3号楼。房屋为70年产权住宅,18层顶、两个单元、一梯两户,共72套房源。房型南北通透,建筑面积87.28-87.72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卫。房屋均为精装现房交付。房屋销售均价约为7428元/平方米。
↑户型图↑
(户型图仅为示意,所购买房屋以现场实际看房及实际交付为准。)
附件:招商187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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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清南园项目(47套)
位于沙河口区绿清南园7号楼、15号楼、28号楼。房屋为70年产权住宅,共47套房源。建筑面积61.07-90.57平方米,两室一厅一卫。部分房屋清水;部分房屋原为大连市人才公寓(有居住痕迹)精装现房交付。房屋销售均价约为6556元/平方米。
↑户型图↑
(户型图仅为示意,所购买房屋以现场实际看房及实际交付为准。)
附件:绿清南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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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202401批次购房申请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12日下午17:30。
申请人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购房申请:
电脑版登录网址:
http://218.60.90.87
手机版二维码:
三、保障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保障群体
我市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本市住房困难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来连留连学生、农民工群体,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群体等。
保障性住房以居民家庭为单位申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将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家庭成员应未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公租房在保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应在房屋交付前退出公租房保障。
(二)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农房除外)建筑面积应低于17平方米,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申请人为本市户籍;
2.主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和经工信部门认定的软件人才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本办法设定的户籍、社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条件限制。
四、首批配售项目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项目批次公告
申请人登录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受理平台后,可点击通知公告,查看项目批次公告。点击“项目申请”板块,查看项目批次及待售房源信息。
(二)购房申请
已申请进入轮候库的家庭如无信息更新,可以直接进行项目批次申报;如需要更新信息应先进行信息更新,再进行项目批次申报。未入库的家庭需先申请进入轮候库,再进行项目批次申报。
重点提示:
1.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其中未成年子女可选择是否计入;已成年子女不计入,可单户申请。主申请人已成年的,无论与其父母是否在同一个户籍上,父母均不计入家庭人口数量。
2.申购家庭提交的“房屋信息查询”时间应在2024年7月19日起至本项目批次申报结束为止,申报信息包含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请将未成年子女关联在父亲或母亲的任意“房屋信息查询”中。
3.本市稳定就业人员提交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打印日期应在2024年7月19日起至本项目批次申报结束为止,包含2024年6月-9月任意1个月份缴费记录即可。
(三)申购资格审核
申购家庭的资格经过部门查验、初步核定、复核后,反馈申购家庭资格审核结果。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提出复核申请(具体时间另行发布通知),由审核部门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再次反馈。资格审核完成后,由市住建部门组织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购家庭取得本批次项目申购资格,纳入本批次项目选房范围。
(四)确定选房顺序
1.取得申购资格的登记户数少于当前项目批次供应住房总套数的,可按项目批次申购登记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2.取得申购资格的登记户数多于当前项目批次供应住房总套数的,由住建部门组织统一公开摇号,排出选房次序。摇号工作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可邀请申购家庭代表参加。
(五)现场选房
申购家庭按照已确定的选房次序进行现场选房,选定后现场缴纳购房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定金的退还条件按认购协议约定执行。申购家庭放弃选购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的,选房资格作废,按顺序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
申购家庭选定保障性住房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与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缴交购房首付款或全款。贷款购房的家庭,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七)房屋交付
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约定时间向申购家庭交付房屋。
五、其他事项说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拟申购项目的家庭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定义、售后管理等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限定配售对象、套型面积、配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封闭配售,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
(二)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保障性住房不得设定除购房贷款担保外的抵押权。
(三)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和回购方式退出保障。购买保障性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或封闭流转,《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办理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原则上通过封闭流转方式面向符合我市保障条件的对象转让。
(四)保障性住房的回购价格按照购房价格+利息-房屋折旧的方式进行核算。购房家庭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六、接待中心开放时间
市国房集团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至9月12日开放各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现场的接待中心,申购家庭若需了解接待中心开放及后续配售流程安排等,请关注国房集团官方公众号“国房经营集团”,及时了解相关通知信息。广大市民群众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咨询大连市轮候库受理政策和平台使用、配售项目方面问题:
1.业务咨询电话:
0411-83646091
13664200881
2.软件人才认定咨询电话:
0411-83625225
3.平台使用咨询电话:
13664200881
4.销售咨询电话:
0411-84011117
各类人才相关政策可通过大连人才网查询
https://www.dl-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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