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最新!大连新生儿出生即可办参保
来源:大连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735次 更新时间:2024/3/2 9:45:44

 

大连市有医疗需求的新生儿

可凭《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医保参保了

 

为助力优化大连市营商环境、保障有医疗需求的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日前,大连市医保局推出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参保服务,针对有医疗服务需求的新生儿,增加在落户前可持《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医疗机构参加医疗保险,即时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通道。






新生儿需先办理户籍登记,才能办理参保,参保前如产生医疗费用需要由家长先行垫付。

 

有医疗需求的新生儿,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完成参保、结算等业务,避免了垫付医疗费、往返奔波办理参保登记的繁琐程序。



参保条件

父母任意一方有大连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且新生儿已在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参保登记

有医疗服务需求的新生儿家属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大连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站办理,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完成参保登记。



保费缴纳

参保登记后,新生儿家属可以通过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



 医疗费用结算

家属可持《出生医学证明》在我市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及出院医疗费用结算,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结算有效期为出生之日起三个月


温馨提示


异地使用医保时,需要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码,因此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在办理落户后,请家长及时持户口簿就近到医保办事处变更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间请到户籍所在地的税务代办单位办理),以便能够获取全国统一的医保码,开通全国异地联网医院住院报销即时结算、免申即享等待遇。

 

大连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424篇原创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左莹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初昱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侯智良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连人带车落水溺亡!美国警方称,福茂集团董事长赵安吉之死,系非“典型事故”,正进行刑事调查 下一篇: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