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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公告!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494次 更新时间:2024/1/24 10:26:26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现面向全市已退休人员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选聘名额

泡崖乡、瓦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已退休人员各选聘1人。

二、选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

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 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已退休人员年龄上限为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4. 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5.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原则上需长期稳定居住于工作地调委会所属乡镇;

6.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或调解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优先考虑聘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瓦房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报名地点

泡崖司法所、瓦窝司法所。招聘咨询电话:0411-85601720(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四、考核和待遇

(一)考核

本次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如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为固定生活补贴(每月1400元),并为每人缴纳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瓦房店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2日

信源:瓦房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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