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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服务!大连市人社局通告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978次 更新时间:2023/7/9 10:23:16 |
7月8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
关于大连市上线使用
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通告
详情如下
↓↓↓
按照全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安排,我市拟于2023年7月31日上线使用“辽宁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范围及恢复时间
(一)暂停服务范围
7月24日(星期一)18时至7月28日(星期五)17时,全市工伤保险和采暖费登记、变更、核定等相关业务暂停服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正常服务)。
7月28日(星期五)17时至7月30日(星期日)24时,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采暖费相关业务均暂停服务。
(二)服务恢复时间
7月31日(星期一)8时起,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采暖费等相关业务恢复正常服务。
二、税务缴费时间安排
(一)工伤保险和采暖费
7月24日(星期一)18时至7月30日(星期日)24时,暂停工伤保险和采暖费缴费业务。7月31日(星期一)8时起恢复缴费,除企业按政策缓缴工伤保险未缴账仍可继续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外,其他类型工伤保险和采暖费未缴账,需通过社保渠道办理重新核定业务后方可缴费。
(二)其他社会保险
7月24日(星期一)18时至7月25日(星期二)8时,暂停用人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业务。7月25日(星期二)8时起,恢复用人单位除工伤保险和采暖费外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业务。
三、温馨提示
(一)各项待遇不受影响
7月份养老、失业、工伤和采暖费补贴各项待遇正常发放。暂停服务期间,未及时办结的待遇业务在服务恢复后补办补发。
(二)延长社会保险费征缴期限
由于暂停服务原因未按时缴纳保费的单位,7月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及采暖费征期延长至8月底,期间缴费免收滞纳金。
(三)线下窗口正常收件
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受理申报材料并接受业务咨询,服务恢复后优先办理;全市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窗口正常受理线下申请,线上申请暂停服务。
感谢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长期以来对大连市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
特此通告。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2023年7月8日
来源:大连人社12333
编辑:小刚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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