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瓦房店市环境卫生整治
“随手拍”活动公告
为深入有效推进我市城市精细化、规范化、全民化管理,进一步拓宽和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方式和水平,积极巩固和扩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果,我市决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随手拍”活动,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征集我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幸福美好、文明精致、生态宜居、治理高效的现代化新瓦市。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内容
(一)受理范围
瓦房店市区及各乡镇街道
(二)受理内容
市区受理内容:
1.主干路散落垃圾(含非封闭小区)。
2.城区垃圾桶周边垃圾、渗滤液(拍摄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3.非正规垃圾点积存垃圾。
乡镇受理内容:
1.垃圾槽外垃圾及渗滤液。
2.村屯周边、田间地头生活、生产积存垃圾。
3.各类水体、河道积存垃圾。
4.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
5.露天堆放畜禽养殖粪便、畜禽粪污外溢。
6.污水运输罐车偷排现象。
7.河道坑塘水体黑臭现象。
二、参与方式
市民可通过扫描“随手拍”二维码进入“随手拍”问题上报界面;或者关注瓦房店政务服务公众号,在左下角有“随手拍”入口,点击进入问题上报界面即可参与活动。
三、拍摄要求
1.拍摄内容必须保持真实性,随机捕捉,拒绝假拍,不得张冠李戴,严禁对图片进行后期 PS 处理,谢绝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景象的数码创意作品。
2.拍摄工具为手机上“随手拍”APP小程序,拍摄内容清晰可辨。
3.拍摄内容上传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手机号码即在后台显示。主办方承诺全程为拍摄者严格保密。
四、奖励方法
第三方对审核通过的图片和视频,进行2元的奖励,奖金将在24小时内,通过服务通知推送转入拍摄者的“微信钱包”。
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或视频不清晰、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环境卫生问题事实,受理人员无法进行识别的;
2.举报的同一位置同一问题,重复上传的(仅首传人员可获得奖励);
3.举报的问题尚在整改期限内的;
4.举报的环境卫生问题不属于瓦房店市管辖范围内的;
5.举报环境卫生问题为故意摆拍的;
6.举报人为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员、监管员的;
7.其他不符合有关举报规定的。
五、活动须知
主办方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内容,有权对所收集的图片资料管理并发布;对屡次或者违规发布采取删除处理。拍摄者应防止重复发布(如屡次发布将以一次发布奖励为准);禁止发布有关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瓦房店市爱国卫生运动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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