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招募民营企业参加涉企免费“法治体检”活动的通知 |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905次 更新时间:2023/6/7 12:04:59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和辽宁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涉企法治体检活动的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GDP三年突破800亿五年跨越1000亿”专项行动,为扩大活动范围,提高活动效果,使更多企业享受免费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开展2023年度涉企法治体检活动招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治体检方式及内容
组织律师深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法治体检原则
(一)无偿原则。法治体检活动是法律服务行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公益活动,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二)自愿原则。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与相关企业加强事前联系,做好动员宣传,让企业充分认识法治体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自觉配合律师工作。(三)诚信原则。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对企业涉法问题进行法治体检,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恪守诚信,在律师指导下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实守信品质。(四)保密原则。参加法治体检活动的律师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必要时,可以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
三、参加法治体检企业数量及范围
本次法治体检活动面向我市全部民营企业开展,全市拟招募15-20家民营企业,活动重点侧重于我市“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GDP三年突破800亿五年跨越1000亿”专项行动涵盖的企业。采取企业自愿原则,未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重点企业及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优先考虑,由市司法局组织我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团(见附件1)律师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最终形成法治体检报告。对于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企业,根据其需求优先开展法治体检。希望包联企业的各单位相关领导干部能够大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参加本次体检,以进一步助推我市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四、法治体检申请方式
请有意参加公益法治体检活动的我市民营企业于6月15日前填写法治体检申请表(见附件2),发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邮箱:wsfj_glk@126.com 联系人:市司法局:高安琪,联系电话:85614696;市工商联:卢 丹,联系电话:85622701。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瓦房店市司法局 瓦房店市工商联
2023年6月5日
信源:瓦房店市普法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 下一篇:封路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