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内容如下: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辽0202执恢585号
被执行人:曲晓光,男,197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5号。身份证号:210225197910180151。
申请执行人张德林与被执行人曲晓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中民初字第3593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本金7万元及利息损失。
申请人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申请执行人张德林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是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曲晓光名下辽B78N28长安牌汽车准确下落,协助法院找到该车辆,申请人同意向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悬赏金,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案款5%作为奖励,上限一万元人民币;
二、悬赏期限: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三、我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四、举报电话:
0411-82787110 王法官
五、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来源: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龙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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