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悬赏!赏金公布!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010次 更新时间:2023/4/9 10:44:07

日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内容如下: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辽0202执恢585号


被执行人:曲晓光,男,197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5号。身份证号:210225197910180151。

申请执行人张德林与被执行人曲晓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中民初字第3593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本金7万元及利息损失。

申请人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申请执行人张德林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是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曲晓光名下辽B78N28长安牌汽车准确下落,协助法院找到该车辆,申请人同意向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悬赏金,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案款5%作为奖励,上限一万元人民币;

二、悬赏期限: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三、我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四、举报电话:

0411-82787110   王法官


五、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来源: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龙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高忠华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辽宁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下一篇:为啥有人光吃不胖?这几招养成易瘦体质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