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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教育系统自主招聘
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水平,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6名,其中高中教师1名、学前教师(教育)3名、学前教师(语文)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7.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5.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8:30至3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实名注册并登录本次招聘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zhaokao.dalianhro.com(报名推荐使用电脑,并在IE或Edge浏览器环境下浏览登录)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2)本人教师资格证照片(个人信息页);3)本人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4)本人毕业证照片及与所上传的毕业证照片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及网上确认件);5)本人学位证照片及与所上传的学位证照片相对应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认证报告照片(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6)本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不少于500字;7)本人《毕业生推荐表》照片;
8)本人荣誉证书、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照片。
注意:报名材料(包括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政治面貌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相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应聘岗位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同时,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由工作人员通过钉钉平台(钉钉注册流程见附件)邀请加入对应工作群。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对考生报考材料和面谈情况进行评价。
面谈通过钉钉平台采取“直播互动”形式完成,评价包括自我介绍和谈话两部分。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谈话由评委根据报考人员材料和招聘岗位应具备基本素养提出问题,报考人员作出回答,时间约3分钟。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综合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岗位竞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综合评价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参加面试,具体操作要求见入围面试人选公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面试
通过线下试讲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等。具体时间、地点、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综合评价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入围人选必须先经过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与报名时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无故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未通过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五)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与现场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因手机故障、断网、断电、账号错误、岗位登录错误等非系统技术问题,导致无法正常面谈以致影响成绩评定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6.本公告由中山区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0411-82318103、0411-6267003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0411-39876984
咨询时间:
2023年3月24日—3月29日,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附件:1.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2.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区情介绍
3.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相关待遇
4.钉钉注册流程
大连市中山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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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大连市西岗区
2023年教育系统
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决定招聘教师3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教师38人,详见大连市西岗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的本科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7.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8.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免费师范生;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31日
9:00-12:00 13:00-16:00
2.报名方式: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一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为:
(1)《大连市西岗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单页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按照取得证书的时间顺序提供材料);
4.相关要求:
(1)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简历、在校奖惩、问答表现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竞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公布。
综合评价分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报考合格人数或综合评价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具体时间、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公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评价分数从高至低确定。综合评价分数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查阅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的第二天算起)。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11-83689327
咨询时间:
2023年3月23日-31日(工作日)
9:00-11:00、13:00-16:00
附件:
1.大连市西岗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计划
2.大连市西岗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大连市西岗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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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燕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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