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关于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报备的通告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207次 更新时间:2022/10/7 8:40:44

瓦房店市关于做好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

主动报备工作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022〕65号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适逢国庆假期即将结束迎来人流返程高峰,为严防域外疫情输入,实现域外来(返)瓦人员源头管理、精准防控,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按照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现将有关域外人员来(返)瓦主动报备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必须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
二、全市社区(村)收到域外来(返)瓦人员报备信息后,要立即开展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各属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提前告知本辖区外出人员主动在“辽事通·e大连”的“来连人员报备”上填报信息。
三、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等各交通服务站,在落实“场所码”、“行程卡”和“落地即检”的同时,要核验域外来(返)瓦人员报备情况。
四、全市各宾馆、酒店、旅社等住宿场所,在查验域外来(返)瓦人员“场所码”“行程卡”和“落地即检”的同时,要核验域外来(返)瓦人员报备情况,未进行报备不得办理入住。
五、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伪造核酸阴性证明、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当前疫情防控新政策、新要求,落实个人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积极做好报备,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附件: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最新明确!这些业务将“跨省通办” 下一篇:瓦房店市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