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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注意!4月1日起 违法记分有重大调整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359次 更新时间:2022/3/31 8:47:09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为让广大驾驶员充分了解这部行政法规,记者昨日就新制修订的记分管理办法到底有哪些新变化,采访了我市法律界专业人士。
“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本次新制修订记分管理办法,在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同时,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对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目的就是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本次修订提高了对超速行为的记分门槛,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除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私家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下不记分。“这也就是说,如高速限速120公里/小时,只要不超144公里/小时就不记分。这表明新规有着更加人性化和科学的处罚力度,但市民安全驾驶和遵守交通规则仍是不变的准则,请大家一定要谨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王金海提醒,“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20%以内的,虽然不记分,但仍属于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公益活动满一小时抵扣1分。本次修订,增加了在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同时依照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因此,从4月1日起,驾驶员可以注意交通部门的通知,积极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为自己‘积’分。”王金海提醒。
律师还提醒有驾驶证的群众,今后切记不要替他人销分以牟利。因为一经查实会直接被记12分。此外,需注意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将一次扣记9分。
“本次修订仍保留闯红灯一次扣6分的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市民‘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进一步给予明确。”王金海说,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会一次记6分。而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的,一次会被记3分。“需要强调的是,从4月1日起,开车不系安全带的,一旦被电子拍照,就要被记1分。”王金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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