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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 |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808次 更新时间:2022/3/14 9:13:03 |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孙霞
本报讯 昨日,大连市商务局发布《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和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相关企业和单位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筑牢外防输入严密防线。
商贸流通领域企业或经营单位是疫情防控责任主体,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六项具体措施,包括压实“四方责任”,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强化时效,认真开展风险人员排查;严控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突出重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通风换气和消毒力度;认真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其中,要求加强域外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和单位,要认真落实风险人员排查管控要求,切实开展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填写《辽宁省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对域外来(返)连人员,按市防指要求,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24小时落地核酸检测报告;发现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连人员,第一时间上报,按规定处置。要倡导非必要不离连,确需工作要求有来(返)连需求,严格落实人员提前报备机制,有外地来(返)连人员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和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备,配合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做到精准对接、有效管控。
严控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合理控制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出入口、收银台、服务处等应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各企业和单位要严控人员流动聚集,严格管理研讨会、论坛、培训、促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如需举办,应向属地防指报备,并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来(返)连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从各种渠道知道自己是密接后,请务必向属地报告,服从管理,不要自行外出。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方面,要求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对员工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和接触人员进行排查,特别是对返岗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堵塞自身防控措施漏洞。进入商场、超市、星级以下住宿单位等经营场所的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防疫检查,扫码亮卡。经营场所要有专人现场巡视,督促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免费为急需顾客提供口罩;每个入口有专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体温、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者方可进入;“黄码”人员禁入。
商场、超市、星级以下住宿单位等经营场所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进行机械通风。加大消毒消杀力度,正确使用消毒液,规范消毒操作;做好公用设备设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高频接触表面(电梯按键、门把手、购物车筐、收银台等)要加密消毒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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