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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透析及相关贫血药物治疗纳入医保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634次 更新时间:2022/3/11 10:10:51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昨天是第十七个世界肾脏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人关注肾健康——吾爱吾肾,知识强肾”。目前,大连市尿毒症人群超过10000人,接受透析治疗的尿毒症患者7000余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市医保局专门接受记者采访,就我市肾透析医保待遇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据悉,我市重症尿毒症透析患者享受门诊规定病种II类(即门诊“大病”)补助待遇,门诊透析及长期透析患者贫血药物治疗均纳入保障范围。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医疗保险将按照低通血液透析服务包和高通血液透析服务包,分别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标准。低通量血液透析服务包医保支付标准每次415元;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次透析个人负担1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透析个人负担50元。高通量血液透析服务包中的血透监测项目,医保支付标准每次450元;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次透析个人负担24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透析个人负担80元。
另外,门诊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灌流也纳入医保支付。其中,血液透析滤过医保每月支付一次,血液灌流医保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标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统筹基金支付75%,成年人统筹基金支付65%。与此同时,腹膜透析患者在门诊使用的部分耗材和检验项目也被纳入医保支付。参加职工医保的腹膜透析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4%,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腹膜透析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按照上述支付比例除对患者每日所需腹透液进行支付外,将患者在门诊必须使用的碘液微型盖(碘伏帽)、自动化腹膜透析管路,每半年一次腹膜透析换管、腹膜透析外接短管,以及每月一次血常规、尿素测定、肌酐测定、钾、钠、氯、钙、无机磷测定的检查费用,每半年一次腹膜平衡试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和心电图的检查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除门诊透析外,重度尿毒症患者长期透析贫血药物治疗也享受门诊“大病”补助,职工医保补助额度为4000元/年,居民医保补助额度为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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