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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8776次 更新时间:2023/2/9 15:16:00

2月8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

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详情如下

↓↓↓




关于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大发改价格字〔2023〕46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


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2月10日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69元/升,低于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自2月10日零时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编辑:小刚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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