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品牌优势,进一步促进我市老字号企业发展,根据《大连市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做好“大连市老字号”的评审工作,我局拟征集1家第三方机构开展老字号评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需可组建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承担老字号评审工作的评审机构、行业协会、学术研究等机构。
二、征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机构内负责评审的专家专业结构合理:涵盖行业技术、历史文史、法律商标知识产权、品牌管理、质量标准、行业协会、相关行政部门代表等多领域人员。
3.承诺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机构内负责评审的专家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在此方面发表论文、论著等专业文献、主要研究成果、获得业界奖励等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
5.机构内负责评审的专家现居住或原籍在大连市,对我市的历史商业文化较熟悉,或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
三、入选机构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接受大连市商务局的委托,参加“大连市老字号”认定的评审工作。
2.严格材料审核、必要现场核查、专家意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异议处理、发布名录全流程。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涉及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并对作出的意见负责。
3.评审不受外部干预,严格依据认定标准开展评判,留存完整评审工作档案。
4.专家委员会只负责技术评审,最终认定决定权归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不单独作出认定结论。
5.如与申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应事先主动向工作委员会提出回避。
6.接受和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为项目评审的有关数据信息保密。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入选机构的报酬
参照大连市通用类支出审核标准体系,结合评审认定实际工作量支付评审费用。
五、征集方式
请有意愿申请入选的单位填写《大连市老字号评审机构申报表》,并提交机构简介、机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家列表,并附相关专家职业资格证书及从业经验等材料。上述资料(PDF格式)请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1042316758@qq.com。
大连市商务局将对申报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择优选择1家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大连市老字号评审工作。
联系人:罗煜朝 李洋
联系电话:83686865
地址:大连市唐山街2-6号604室
附件: 大连市老字号评审机构申报表.docx
大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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