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日前,我市出台《大连市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连十条”),从十大维度发力,为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金融活水。这是我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实践。
精准滴灌重点领域,筑牢产业发展根基。“连十条”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围绕大连10个重点产业集群,推动“一产业集群一子基金”覆盖。细化制定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动态调整,确保资金投向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攻关及重点项目,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与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培育“耐心”资本。在出资比例上,“连十条”作出调整:原则上市级母基金对天使类、创业投资类子基金出资上限,分别从40%、30%提至50%、40%;市区联合出资上限分别升至60%、50%。对重点产业集群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子基金,市级母基金出资比例可再提高;省级基金参与组建的在连子基金,省市区联合出资不再设置上限。针对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将天使类和创业投资类子基金存续期最长延至15年,为科技型企业全周期发展提供稳定资金保障。
创新投资服务模式,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为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连十条”提出吸引社会资本开展拟上市企业直投。在子基金管理服务上,引进顶尖机构、鼓励本地机构,配备市区两级服务秘书。优化返投计算口径,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实现上市的,在返投计算中予以支持,引导子基金管理人从“完成返投任务”转向“培育本地优质企业”。此外,通过完善项目库,推动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掘投资项目,梳理产业地块、快速匹配空间等方式,促进基金投资项目落地。
完善产融协同机制,健全风控激励体系。在产融对接上,常态化举办基金对接活动,以“基金+贷款+担保+保险”加大企业扶持。推动基金管理人建立与在连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创业孵化基地等合作对接机制,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对市内科创项目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强化国家、省、市、区四级联动机制,推动各级基金在连落地子基金,明确县级新设基金需报批。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容忍正常投资风险。在风险防控与激励方面,“连十条”提出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将子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出资和激励的核心依据,最高可给予政府投资基金超额收益的100%奖励;加强对子基金投向、运作及财务等情况的监督,确保政府投资基金规范高效运行。
“连十条”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向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随着政策效应的持续显现,政府投资基金将更高效撬动资本要素集聚,助力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