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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改委公告:10月16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公交线路执行新票制票价 | 来源:大连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094次 更新时间:2025/10/9 11:35:26 |
10月9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最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辽宁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5月22日组织召开了大连城市公交票价改革听证会,对《大连城市公交票价改革方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方面意见建议,对听证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0月16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公交线路执行新票制票价。现将定价决定及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制票价
我市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公交线路实行无人售票一票制,车售票2元/人次。原2条35公里以上超长线路(1022路、1101路)暂继续实行分段计价,车售票起步价2元/人次,过分界点增加1元/人次,全程3元。
二、优惠政策
(一)普通明珠卡:公交线路长度5公里及以下的线路,持普通明珠卡乘车享7折优惠;公交线路长度5公里以上的线路,持普通明珠卡乘车享9折优惠。
(二)中、小学生卡(含中专、技校)继续实行4折优惠;低保家庭学生卡继续实行3折优惠。
(三)其他群体的乘车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听证参加人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会上,出席听证会的21位听证参加人均发表了意见建议,经认真梳理,意见建议主要归结为12条,其中,9条采纳,3条暂时无法采纳。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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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城市公交票价
改革听证参加人意见和
建议采纳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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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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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采集:吴耀辉
资料: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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