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是如何安排的?
“小一”新生
入学报名条件是什么?
“小一”新生
线上线下如何报名?
错过集中报名时间
还能报名吗?
近年来,大连市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教在大连、学在大连”品牌影响力。在今年“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大连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杨莹就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问: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以下简称“小一”)和初中一年级(以下简称“初一”)新生报名:5月12日—30日,有意愿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小六归口”:5月25日前完成六年级学生学区认定,5月下旬召开家长会,6月1日—15日(节假日、周末除外)办理“小六归口”。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一”新生入学报名:6月24日—30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7月20日前,各地区陆续发放“小一”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各地区和学校发布为准)。
阳光分班和新生报到:8月31日前完成。有意愿同班就读的双胞胎子女,需要父母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可实行共同分班。
问:如果错过了集中报名时间,后续学校还会接受适龄儿童报名吗?
答:
接受。只要是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学期开学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会接受入学报名。如果所属学区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协调安排,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阳光分班之后报名或转学的,将由学籍管理系统随机自动跳转生成所属班级。
问:“小一”新生入学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在大连居住、未在学籍系统建立过学籍的适龄儿童都符合入学报名条件,外省市随迁子女,还需要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大连有效的居住证明。
问:“小一”新生入学报名方式有哪些?
答:
大连市义务教育入学实行“一件事一次办”,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家长可以根据学校的《招生入学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也可以通过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或“辽事通App”线上报名,家长可以自由选择。
问:“小一”新生入学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答:
选择线上报名的,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页面样例及需求准备相关材料的电子照片。选择线下报名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如下:
户籍信息: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亲子关系: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要提供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佐证亲子关系的材料。
居住信息: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信息查询表,无房产的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材料(家长手机下载“辽事通App”查询本人不动产信息)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通过微信小程序“大连租房网”进行备案并查询),外省市随迁子女还需要提供其父母一方在大连地区有效居住证明。
问:如何通过线上报名?
答:
线上报名的家长可以使用移动端或电脑端报名。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各地区公布的线上报名时间为准。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一”新生报名:移动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辽事通App”,在页面中间位置点击“义务教育入学”。电脑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先在“大连政务服务网”用手机号或有效证件号进行注册,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报“申请人基础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居住信息”等,根据属地学区划分,选择对应的一所小学,根据需要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户籍、亲子关系和居住信息等)的图片,提交申请。具体可查看学校的《线上报名操作指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小一”和“初一”)新生报名:学生法定监护人先登录“大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点击“大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具体可查看该系统首页的《新生报名指南》。
特别提醒:申请人提供的数据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问:线上报名由谁申请更方便?
答:
一般由有房产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或者无房产但已经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学生法定监护人进行线上申请,便于报名过程中通过系统直接对申请人的居住信息进行数据核验。如果适龄儿童母亲有房产并用这套房产上学,建议由母亲申报,便于系统自动核验居住信息和亲子关系信息。
问:线上报名如何查询办件进度和最后的录取结果?
答:
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或“辽事通App”,在个人中心点击“我的办件”可以查询“入学一件事”办件进度。如果显示“审核中”,请耐心等待,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审核中。如果显示“终止”,请点击“详情”查看办件结果,并注意查收申请人的短信提示,可以重新申报。如果显示“已发证”,请点击“详情”查看办件结果,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
问:如何通过线下报名?
答:
学生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的《招生入学通知》,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问:小龄儿童入学有什么要求?
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9月1日及之后出生,入学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有意愿,学校有空余学位,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也可以入学,采取线下报名,具体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转自: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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