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发展任务重,越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提前一年达到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后,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如何继续交出一份更高颜值的“生态账”?4月9日,在“振兴新突破决胜勇争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举措,努力让辽宁绿色发展成色更足、底蕴更深。
守护好家乡的蓝天白云,就是守护百姓的健康和幸福。针对今年省两会明确提出的“确保PM2.5平均浓度低于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8.3%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以细颗粒物(PM2.5)控制为主线,从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以及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全面落实《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对营口市老边区等24个污染高值区实施“一区一策”重点整治,加强工业窑炉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车、油、路、企综合整治,确保全年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7%以内。
作为钢铁大省,推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一直是辽宁大气污染治理“抓源头”的重点。近年来,我省已累计投资358.77亿元,完成1387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截至目前,12家钢铁企业完成全流程或部分流程改造公示,合计粗钢产能7245万吨,占全省在产企业的89.8%。与2020年相比,我省相关城市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空气质量均明显改善且全部达标。在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争取推动下,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下达,支持我省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55个,补助资金3.8亿元。
打好碧水保卫战,重在科学、精准上下功夫。加强陆海统筹,管住排污口,今年我省将持续推动辽河流域、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深化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对沈阳蒲河等20个重点河段实施达标攻坚。发挥生态补偿的激励作用,强化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消除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劣V类水质,确保8条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实现比2020年负增长。到今年年底,150个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8.7%以上,无劣V类水体。
土壤环境安全对保障食品安全、居住安全意义重大。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今年我省将推进201个优先监管清单地块实施污染管控,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整治。面对污染防治的新任务新要求,今年我省还将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省创建不低于300个“无废城市细胞”,确保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消除生态安全与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
以污染防治护“绿”,更要以产业转型增“绿”,今年我省将积极推动行业低碳转型,实施钢铁、水泥、焦化重点企业和65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出台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分区管控协调联动机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推动全省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产业集聚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动大连庄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渔业经济区建设等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落地实施,持续组织谋划EOD项目,推动区域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
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今年我省将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排查复核,持续开展转办群众举报问题抽查复核,防止整改不彻底及问题反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隐匿在基层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对企业偷排、直排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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