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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法结 消心结 两次上门两案解
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99次 更新时间:2025/2/26 10:03:14


群众利益无小事,永宁人民法庭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透过案件把握案件的实质争议和利益诉求,解法结,消心结,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春寒料峭,二次庭审在被告家中开庭。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系二婚,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多年,双方年事已高,存续婚姻关系已无实质意义,原告向永宁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接到起诉状后,承办法官孙增光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得知被告已经年近8旬,且身体行动不便,不能到法庭参加庭审,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庭审现场设置在被告家中。

第一次庭审,原告坚持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双方还有债务关系未结,坚决不同意离婚,经庭审查明,系原告亲属借被告1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一直没有给付,被告对此心存不满,坚持要求原告偿还该笔借款,经当庭释明,该笔债务的主体不是本案原告,原告无返还的义务,此案件陷入僵局。




第一次庭审后,承办法官对原告进行释法说理,本着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的原则,耐心劝导当事人,最终原告同意和亲属协商偿还该笔借款。被告得知此事后,也同意对欠款数额作出一定让步,同意原告亲属偿还1万元。

第二次庭审如期在被告家中开庭,被告给原告出具了收条,并同意离婚,两个案件在两次庭审中圆满解决。


 

 


永宁人民法庭用心办好每个案件,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中,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纷止争,始终保持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工作态度,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用心用情扎实做好人民法庭工作。


素材来源|永宁法庭 孙增光

美术编辑|李卓
责任编辑|管秀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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