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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请看这份指南!
来源:大连生态环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627次 更新时间:2025/1/22 9:51:52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我市纳入2024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名单的529家企业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2024年度环境信息。


具体披露指南如下

哪些企业需要披露?

1.重点排污单位;  

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3.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内的各级子公司;

4.符合条件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备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的纳入条件是: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③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④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⑤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我市纳入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529家企业↓↓↓


在哪披露?如何披露?

登录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众服务栏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开展披露上报工作(内附视频教程)。



披露哪些信息?



如不按规定披露,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二)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三)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


填报注意事项:

1.建议相关企于2月底前完成系统填报,以预留时间调整完善。

2. 2025年3月底,市生态环境局将公布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2025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名单确认后,系统开放临时披露功能,届时,相关企业可填报2025年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3.填写任意内容后都需要点击“暂存”才能保留填写内容。修改原有内容,同样先点击“暂存”,再点击“部分提交”。

4.年报填写内容应准确、全面,避免错填、漏填,整个模块不涉及的,点击“不涉及”,证明本部分内容填写完成;模块内部分内容不涉及的,应在整条不填写的情况下点击“部分提交”,否则会导致校验无法通过。

5.企业填写排污许可部分内容时,若企业排污许可证上没有许可浓度的,现阶段填“0”。

6.填报完后,切记不要点击“公开报送”,如点击“公开报送”,所有内容将不可更改、无法退回,等待核查通过后再进行公开。

7.企业登录用户名遗忘的,可以联系属地分局。属地分局通过管理账号查询企业认领情况,在认领界面下可以看到企业用户名。企业可通过手机号,自行进行密码重置。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咨询,具体电话如下:




本条微信由“大连生态环境”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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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晓婷(固化处)

编辑:吕佳芮

审核:王旅东

版式:刘洋 柳铭航

校对: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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