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政府动态
 
事关森林防火!致瓦房店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548次 更新时间:2025/1/16 14:25:19

 

关于做好森林防火致全体中小学生

及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同学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不仅会使多年造林护林成果毁于一旦,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而且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1987年5月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导致5万多人流离失所,数百人伤亡;2019年3月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造成30名救火勇士不幸遇难。一系列典型的火灾事例触目惊心、教训惨痛。

当前,全市中小学生陆续开启假期生活,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请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和监护,告诉孩子不要携带火种入山,不在野外玩火。同时,也请同学们监督好自己的家长,不得在山边林旁烧荒、燎地格,在林内吸烟、野炊、烧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发现火情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或森林消防部门报告,不要擅自参与扑救,以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为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森林防火的守护者、宣传者、监督者,与孩子们一同遵守森林防火“十严禁”。

1.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

2.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烧香烧纸点灯等祭祀活动;

3.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进行明火野炊和烤火取暖活动;

5.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放孔明灯;

6.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打火把照明;

7.严禁在林缘农地进行烧荒、燎地格子、烧秸秆、烧病腐木枝等一切农事用火;

8.严禁携带任何火源火种进山入林;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10.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并要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严禁擅自扑救。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更大贡献!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6日


 

信源: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大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彤一行走访慰问我市困难妇女儿童 下一篇:佳节将至,这种活动千万别参与!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