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政府动态
 
三级财政补贴农户仅需承担保费20%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390次 更新时间:2024/7/7 11:01:42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组织保险机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金普新区、长海县等6个非产粮大县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费率进行测算,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非产粮大县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和费率。日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度大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在我市全面实施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自2024年起我市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由瓦房店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三个产粮大县扩大至我市全域,推动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指南》明确,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由中央、市、县三级财政对保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共计80%,农户仅需承担20%。农户通过承保机构投保完全成本保险时,只需缴纳自付比例部分保费,即可办理完全成本保险。财政保费补贴部分由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

市财政局表示,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等部门及各承保机构,协同做好我市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提质增效。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全市法院有效防范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下一篇:大连2024年中考成绩7月9日公布!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