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试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和检察职务的有关人员通告如下:
徐捍东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侯卫东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刘锋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佳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马晓倩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高晓明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张泉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得胜人民法庭庭长;
刘景武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马茵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吕乃明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晓林、李旸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景馨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湾里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晓旭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心荣、郭倩、刘汉涛、潘东芹、邵南、王鹏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玉娇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周凯悦、刘洪雨、滕春恒、白亚男、张静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彬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门月峰、李丽丽、金妍妍、高金光、邵磊、陈磊、陈铮、张昱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对上述拟提请任命职务人员如有意见,请于8月22日前,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单位: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
联系电话:83792024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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