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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城区生活垃圾点和分类收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045次 更新时间:2022/7/29 8:34:33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为规范生活垃圾点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分类成效,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我市将在7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开展城区生活垃圾点和分类收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当前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垃圾箱桶形态不一,存在散乱等问题,既影响环境也不利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依据《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市城管局组织制定了《城区生活垃圾点和分类收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整治行动,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舆论引导、强化巡查检查、强化执法力度,不断纠治垃圾点散乱差问题,规范我市城区垃圾点和分类收集设施管理,明确各方责任,突出法规权威,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城市良好市容环境,打造干净整洁城市形象。
其中整治内容主要分三部分:一是整治垃圾点、分类箱桶设置不规范问题,分别对居民小区、商铺(单位)、市政环卫作业区域的垃圾点、分类箱桶的日常管理、箱桶规格数量、点位设置、信息维护等内容进行要求,垃圾收集点、待运点必须统一使用分类箱桶,同时要求公共道路两侧非公共使用的垃圾容器一律退路进室(院);二是治理垃圾收运过程不按要求分类作业行为,其中从强化分类作业标准、强化法规惩戒两方面进行说明;三是整治垃圾点环境卫生管理不达标问题,重点对垃圾箱桶破损、垃圾点满溢、周边不净、收集点社会人员翻捡垃圾废品行为以及对物业、商铺(单位)、环卫企业等对生活垃圾点管理不善的行为进行明确要求。
本次整治范围是全市城市建成区,中山区(含大连东港商务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含大连星海湾商务区)、甘井子区、高新区为重点整治区域。金普新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经济区参照整治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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