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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772次 更新时间:2022/5/27 8:57:14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陈雨萌)为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告》,决定从2022年5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聚焦涉老领域、医药医疗、平台经济、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市场混淆、商业秘密、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12个方面的违法行为。涉老市场领域中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食品”“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等涉诈行为;青少年市场领域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医美市场领域中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行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混淆仿冒产品,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行为;医药购销领域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商务楼宇通信工程建设维护中,通过给付好处,分配利益,代替施工等方式,实现“指定”“独家”“排他”等限制竞争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等行为;网络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直播带货、网络营销中虚构剧情,直播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反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经营者和群众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或84358365。举报邮箱:dl_fbzdjz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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