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春鹏)为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昨日,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一、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龚志刚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龚志刚,男,1977年2月出生,2011年4月任旅顺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2012年5月任旅顺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2016年1月任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正处级)。2011年5月至2020年3月,龚志刚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或个人在拨付款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款合计1900余万元;套取国家财政资金300万元。龚志刚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二级法官李克磊犯受贿、滥用职权罪。李克磊,男,1988年1月出生,2017年6月任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三级法官,2019年7月任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法官(2019年1月任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三团队负责人)。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李克磊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办借贷、合同、物权等经济纠纷案件执行中以案谋私,接受请托为多家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合计40.4万元;利用职权违规购买本单位司法拍卖房产,并伪造文书手续出售,从中违法获利34.5万元,致使国家税款损失30.2万元。李克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李克磊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三、普兰店区大刘家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站原站长盛懿丹犯挪用公款罪。盛懿丹,男,1984年6月出生。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盛懿丹利用其担任大刘家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以农业设施占用补偿款、垫付工资款、支付合作社款等名义,先后31次自行或指使他人开具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挪用经营管理站资金合计548.4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所欠债务及个人消费。盛懿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1月,盛懿丹被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四、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原民警吴楷男犯受贿罪。吴楷男,男,1985年1月出生。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吴楷男利用其负责侦办某公司、辛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职务便利,以帮助减少认定的诈骗数额、撤销案件、解除边控措施等为由,多次索取贿赂合计126.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吴楷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0月,吴楷男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是建功立业的生力军。然而,从上述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件看,一些年轻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价值观扭曲、权力观错位,偏离人生航向。有的过于追求物质享受,正常收入不够便大搞权力寻租;有的生活情趣低俗,沾染不良嗜好,入不敷出只能铤而走险;有的在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中心态失衡,进而向金钱低头;有的面对“围猎”缺乏警惕,在糖衣炮弹的攻势下阵地失守。这些年轻干部在人生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就走上了歪路,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更毁了自己的一生,令人惋惜,值得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年轻干部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持续强化政治教育,帮助年轻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锤炼,在面临考验时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要完善监督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让年轻干部时时感受到监管常在、约束常在。要加强日常管理,经常开展监督谈话,掌握年轻干部综合表现、思想动态、社会交往等情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
广大年轻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牢记初心使命,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做到常修常炼,信一辈子、守一辈子,确保在原则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强化纪法观念,始终心存敬畏,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格外珍惜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信任,珍视来之不易的机遇和工作岗位,永葆为民情怀,心系城市发展,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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