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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未交存不得交房或办产权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864次 更新时间:2022/3/9 15:54:52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

  本报讯 从2018年开始,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交存维修资金节点发生变化,从办理产权证时交存提前至房屋交付时交存。个别市民不了解实情,误以为现在购买房屋无需交存维修资金。市住建局提醒相关单位:对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不得交付房屋或办理产权。

  《大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7月1日之前取得土地的项目,住宅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2017年7月1日之后取得土地的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售房前先行代交住宅购房人应交维修资金,住宅购房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照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并从开发建设单位处取得财政部门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2020年新售房屋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代交,实现维修资金全部收缴到位。2018年7月以后,部分房屋因政策衔接问题,导致维修资金没有交存到位,随着时间推移,将面临维修资金保障问题。市住建局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房时或办理产权时应当核实购房人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对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不得交付房屋或办理产权,否则将进行处罚。

  市住建局要求新建住房购房人在收房前及时交存维修资金,同时提醒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要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核查维修资金交存收据。

  市住建局提醒已经入住或者已经办理产权但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尽快到银行交存维修资金,为房屋保修期满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购房人可持身份证、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或测绘报告到相关网点自行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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