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捉“鬼”!大连打响海参品牌保卫战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303次 更新时间:2024/12/18 12:48:30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丁一 沙岩 李志鑫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海参这一传统滋补品迅速进军线上市场,成为消费者青睐的对象。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巨大的市场利益驱动下,目前网络平台上假冒大连海参品牌的乱象不少,严重侵犯了“大连海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专用权,对大连海参的品牌美誉度和整个产业发展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买到假冒大连海参

沈阳的张先生(化名)几个月前在某网络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名为某某岛的海参产品,商家在销售时承诺是正宗的大连海参。收到货后,快递标签显示为大连市长海县某海参厂家寄出。然而,当张先生查询物流信息时,却发现商品实际上是从山东省烟台市发出的,商家极可能存在冒用大连海参品牌的行为。

为了验证海参的真实品质,张先生将所购海参送检。结果显示,该商品在盐分、蛋白质指标等多方面不符合干海参的国家食品安全执行标准,甚至被检测出了食品添加剂蔗糖。专家指出,添加蔗糖不仅可以增加海参的重量,还可以降低企业的制作成本,但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张先生表示:“我本以为买的是正宗的大连海参,结果是假冒劣质产品。这不仅浪费了我的钱,还让我对海参产品产生了信任危机。”目前,张先生已经向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证。

网络平台假冒海参品牌现象普遍

记者采访中发现,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在一些电商平台上,假冒大连海参品牌的现象普遍存在。如在抖音平台上,一些商家打着“野生大连海参”的旗号进行销售,但有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收到的海参与商家宣传完全不符。在快手平台上,也有类似的情况。记者注意到,这些商家往往会利用消费者对大连海参的信任心理,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当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却发现名不副实。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我市相关业内人士后得知,不法商家冒充大连海参品牌的手法真是多种多样。有些商家会将山东、福建等地海参加工后,冒充大连海参进行售卖。也有外地商家会购买大连海参苗,在山东、福建等地加速养殖,以降低生产成本。“通常情况下35斤~40斤活海参才能加工成一斤纯淡干海参,大连长海县的海参差不多100元每斤,长兴岛一带海参也要70元每斤,也就是说真正的纯大连深海淡干海参成本就在每斤2800元~3500元左右。”该名业内人士介绍,冒牌货的成本相对低廉,不法商家就会通过低价销售来吸引消费者,这对真正的大连海参形成巨大的市场冲击。此外,一些假冒产品还可能存在盐分超标、蛋白质含量不足等问题,甚至添加了有害成分。

打响海参品牌保卫战

记者了解到,大连市相关部门及产业协会已打响大连海参品牌保卫战。今年8月,大连市出台《大连海参原产地认定办法》与《大连海参原产地认定标准》。11月,22家符合条件的大连海参原产地认定企业获授溯源码,涉及鲜活海参总量高达1306.3万斤,核定产量902.18万斤,这也让大连海参有了官方发布的“电子身份证”。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首批22家“大连海参原产地认定企业”的基础上,协会将加快认证速度,让更多符合标准的企业通过大连海参原产地认定。此外,12月3日,抖音电商平台官方发布了《关于海参的专项治理公告》,针对平台上海参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公告列出包括宣传养殖工艺与参龄、使用严重低于市场成本价的价格进行销售、混淆海参属性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强调使用特殊产地宣传须取得当地渔业协会颁发认证。

■短评

护“金字招牌”需“官民协力”

孟楠

作为北方海参主产地,“大连海参”已然是一块“金字招牌”,海参产业也是我市海洋渔业品牌影响力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如今市场上颇有宵小,护“金字招牌”刻不容缓。市政府及相关产业协会已打响大连海参品牌保卫战,这场战斗要想打得成功、赢得彻底,终归离不开“官民协力”。

首先是维权方面,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利用好法律武器做好自我维权,而对于域外执法、与电商平台交涉等民间力有不逮的方面,则需要官方出面协调斡旋。其次是大连海参的品牌建设和行业发展,民间得做好行业标准的修改制定、行业准入等工作,官方则需要做好整体城市产业规划、公共品牌对外推广、出台配套措施引导产业发展等等。只有如此这般的两相配合,保护“大连海参”方可竟全功。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国安部:未成年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呈增加趋势,需高度重视 下一篇: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