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林女士在贵阳旅居,几个月前,林女士在黔灵山捡到了一个小生命,可现在面对这个小生命,林女士却犯了难。
水沟捡条小生命 如今却是犯了难
11月12日,记者在林女士位于黔灵山南后门的出租屋,见到了她捡到的那个小生命——一只小猴子,林女士给它取名叫“天意”,“天意”现在有半岁左右,身高大概30厘米,时而在家里上蹿下跳,时而粘着林女士,十分可爱。
林女士养的“天意”现在有半岁左右
林女士:当时这个小猴子突然被母猴子扔了出来,掉到那个沟里,大家都以为它被摔死了,就没人管,等了十几分钟,我看它还在动,就把它抱起来了。
林女士在黔灵山捡到小猴
2024年6月4日下午5点左右,林女士和朋友在黔灵山散步,突然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林女士说,当时小猴子的脐带和胎盘都还在身上。
林女士称当时就有人提醒她,说带走猴子会被罚款三千
林女士:这个时候,就有人说你不能拿这个猴子,你要被判三年,要罚款三千。
为了救小猴子的命,林女士索性把它带回家,在林女士的悉心喂养下,“天意”一天天成长起来。
林女士:你看,慢慢它就会接近你了,黔灵山的猴子根本没办法接近。
但是,随着“天意”一天天长大,麻烦却接踵而来。
小区居民称猴子很烦,会开玻璃窗进入别人家
小区居民 刘先生:猴子很烦,每家都要准备弹弓打,要不然它会开玻璃窗进去。这些燃气管、水管爬得乱七八糟,每家每年都要维修。
害怕“天意”的叫声引起邻居注意,林女士还养了两只鸭子试图混淆视听。外出办事的时候还随身携带,为此,林女士还特制了一个背包。
林女士还养了两只鸭子
林女士为猴子特制了一个背包
林女士:不能让人看,看了人家要问,很麻烦,我是救了它,我感觉我心理有点扭曲,我觉得做人都不堂堂正正了。
记者:把这猴子送回去不行吗?
林女士:现在没法送。我担心没人会对它好,我觉得有点舍不得它。
一方面,林女认为“天意”是群居动物迟早要回归自然,但是现在放回黔灵山,林女士又担心半岁的“天意”无法生存。思来想去,林女士有了自己的打算。
林女士称自己舍不得猴子
林女士:我现在诉求就是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它开个证明,证明它是我救出来的,希望能慢慢带它适应山里的感觉,想让它接触大自然。
私养猕猴涉嫌违法
管理部门望早日归还
也就是说,林女士想要取得天意的合法喂养资格,那么,她这样的要求合法吗?能得到满足吗?随后,记者联系了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副处长杨宇,杨宇表示,林女士养猴子的事情他们早就知道了,也一直在和她交涉。
黔灵山管理处表示一直在和林女士交涉
黔灵山管理处 副处长 杨宇:原则上是不允许她带离的,是她自己强行带离的。第一,它本来就是野生猕猴,它不是驯养繁殖的猕猴,国家林业局这边组织专家过来对黔灵山的猕猴做了定性,是不能进行这种所谓的人工干预的。而且我们动物园有一块牌子是贵阳市林业局颁发等野生动物救助站的一个站点,我们是可以去做相应的救治工作的。
另外,记者从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林女士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
林女士带着猴子接受采访
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陈龙:我们局里劝过她很多次,她咬着一点,就是有人同意她带出来的。可我们调查下来没人敢承认同意她带走,因为她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违法了,只要饲养一只猴子就已经达到涉嫌刑事案件。我们一直不想把她往违法的方向靠。
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林女士的初心是为了救助猕猴,他们现在也是以劝导为主,希望林女士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早日将猕猴归还。可面对这样的说法,林女士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林女士提出想要经济补偿
林女士:我养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经济上应该给一点补偿。我辛辛苦苦养大了,我就要给你交过去啊?国家拨的款是救助猴子的。
对于林女士提出的经济补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肯定是不予支持的。
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 工作人员 杨鑫:我觉得她还是想要一些经济补偿,所以她要求我们监管部门给她出一个所谓的证明,这个东西肯定是不合法不合规的。她认为放回黔灵山没有大猴子喂养,我们可以将它放入救助站,因为现在野生动物救助站已经开业,是省里和市里联建的,环境很好。如果她还要继续胡搅蛮缠,我就没有办法了。我和黔灵山公园说,由黔灵山公园报警,我们和公安一起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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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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