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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回收这件“药紧事”不能停摆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562次 更新时间:2024/11/15 1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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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杜迈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周”活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出现在回收单位名单中的药房,如今回收工作却基本停摆。那么,市民家中存留的过期药品该如何处理?如何才能避免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这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问题。

过期药谁来收?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整理家中药品时,发现了40多盒已过期的各类药品。她告诉记者:“这些药放着也不是,扔了又怕有毒性,真是让人头疼。”张女士说,身边不少人家中都有过期药,但不知该如何处理。

家住甘井子区的李先生说,他曾联系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咨询处理过期药品的途径。工作人员提供了区内一家可回收药品的药房信息。然而,当李先生致电该药房时,对方却称并无此类活动。“怎么就找不到回收过期药的地方了呢?”李先生无奈地说。

据了解,我市自2005年起开展了“过期药品回收周”这一公益活动,通过置换礼品的方式,对家庭过期、闲置药品进行集中回收。近两年,我市采取了定点和定期的两种回收方式,设置了50家常年开展公益活动的定点药房。

近日,记者分别致电市内四区的市场监管局,就过期药品回收问题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均是:目前并无集中回收活动,如果量小可自行处理,若量大则可帮忙联系药房回收。但记者从2022年“过期药品回收周”公益活动发布的回收药房名单中随机选取了几家询问,多数药房均表示目前并无相关活动,不回收药品。

过期药品有人“花钱买”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缺乏正规回收渠道,加上不少市民相关意识匮乏,随手丢弃过期药品的现象很普遍,甚至还有人花钱购买市民手中的过期药。

多位市民坦言,曾将家中闲置药品卖给了收药者,其中就有过期药,“没过期的药价格高,过期药便宜些。”记者了解到,在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等地一些集市,有人推着小车售卖药品,不少老人贪图便宜或疏忽了药品有效期而购买。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提醒,民众在自行处理过期、闲置药品时,必须破坏药品包装,切不可将整盒过期药直接丢弃,以防被不法分子回收转卖,危害他人健康。

据专家介绍,药品过期后成为劣药,危害极大,继续服用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毒性反应,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源、污染源。如果随意丢弃或处理不当,可能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破坏生物链。若处置不当流入社会,不法商贩可能低价收购,经简单加工、包装后再次流入农村、小型医疗机构,对用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相关部门需加大对合理用药知识、过期药品危害以及正确处理过期药品方法等内容的科普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合理用药理念,引导公众按需购药,减少不必要的药品储备,从根源上杜绝家庭使用过期药品的情况。

药品回收企业名单已经调整

那么,目前市民该如何处理过期药呢?按照相关规定,家庭过期药品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3废药物、药品”,危险特性为“T”,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有害影响。除了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外,还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指出,“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所以,如果家庭过期闲置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这样相对风险较小。

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记者的反映后,重新整理确认,公布了50家定点回收药房最新名单,市民可扫码进入大连日报视频号了解详情。

构建多方共治的药品回收体系

杜迈

药品使用得当,是救命良方;若处置失当,也会成为致命隐患。近年来,药品回收问题日渐突出,亟待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药品回收处置体系。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药品回收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药品回收点建设管理。加强监管,建立健全药品回收监管机制,防止过期药流入非法渠道。

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利用自身广泛的门店网络,设立规范的过期药品回收专柜,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确保回收流程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药品回收知识,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总之,药品回收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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