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 当双方对欠款额度无异议,且已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作为法律依据时,执行阶段却遭遇了困境。这份盖有法院红色印章的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似乎变成了一张“白条”。这究竟是法院遭遇了执行难的问题,还是对案件不够重视?接到当事人杨先生的投诉后,北极海新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合同违约 引发纠纷
杨先生,河南驻马店人,于2020年3月与安徽阜阳市阜南县的 “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供应砂石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混凝土公司未按约定付款,将按总金额的2%月息支付违约金。”然而,到了2022年9月,这家公司仍未支付欠款,并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如未按期支付,将以剩余欠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尽管杨先生多次催促,但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 无奈之下,杨先生将这家公司起诉至法院。
裁定生效 执行遇阻
2023年11月28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对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了民事调解书。 该调解书内容明确: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需向杨先生偿还货款1145224元,具体还款计划为2024年2月1日前偿还345224元,余下款项从2024年4月起,每月15日前偿还1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偿还,杨先生有权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一次性申请执行完毕,并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1 .75计算违约金,直至款项清偿完毕。
杨先生在拿到这份裁定后满心欢喜,认为自己的权益终于得到了法律保障。然而,当阜南县法院于2024年2月正式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却迟迟没有进展。这让杨先生感到十分困惑和不满。
执行迟缓 疑云重重
据杨先生反映,这家公司始终处于生产状态,且资金周转一切正常。然而,在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却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更让杨先生感到怀疑的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并未积极查找该公司的财产线索,也未对该公司进行有效的查封和执行措施。此外,杨先生还表示,在申请执行后,他仅收到法院的三条短信,短信内容并未告知案件的具体承办法官和联系方式 ,承办法官也没有主动联系他。由于两地距离较远,杨先生多次前往法院沟通,但均未找到具体承办人和联系方式。
杨先生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怀疑,认为法院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执行不力等问题。他甚至猜测是否因为自己是外地人而导致执行受阻,或者需要对法官做出某种承诺才能顺利执行。
法院回应 积极努力
针对杨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与阜南县法院取得了联系。一位执行局的法官表示,这家公司确实欠债较多,且有多家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了查封和执行。由于执行局案件众多,他们正在积极努力处理此案。 同时,该法官也承认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但他们会尽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栏目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律师(联系电话15724567147)认为,法院执行难的问题确实存在且复杂多样。这包括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案多人少、地方保护主义等多种因素。因此,当事人不能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法院和执行法官。
同时,于律师也指出,目前我国强制执行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但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来应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
对于杨先生的问题,于律师建议他通过自己或代理律师多与法院沟通跟进案件进展,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从哪里下手解决。 同时,于律师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力量。
(记者肖音、通讯员齐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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