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自动监控数据平台、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发现违法线索,核实查办了一批涉机动车环检机构非现场线索推送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四起非现场监管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大连市旅顺口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4年8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开展异常数据筛查,发现旅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车牌号为辽BE3***柴油货车于2024年6月7日进行环保检测,检测过程中产生大量黑烟。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的情况下,为该车辆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规定,“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则判断排放检验不合格”,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情况下,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大连市保税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4年7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开展异常数据筛查,发现保税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通过调取检验报告、过程数据和检测照片,发现该检测公司对车牌号为辽B2****的柴油货车进行环保检测,检测过程中有明显黑烟冒出。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情况下,为该车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规定,“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则判断排放检验不合格”,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情况下,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4年8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开展异常数据筛查,发现普兰店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通过调取检验报告、过程数据和检测照片,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对车牌号为辽BW****和辽B*****的两台轻型柴油货车进行了环保检测,检测过程中产生大量黑烟。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情况下,为两台车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规定,“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则判断排放检验不合格”,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情况下,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大连市庄河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4年7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开展异常数据筛查,发现位于庄河市的大连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经调阅现场检测照片,发现该检测公司为车牌号为辽B7****的柴油车进行了环保检测,检测过程中产生大量黑烟。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规定,“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则判断排放检验不合格”,该检测公司在明显可见烟度情况下,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以上四个检测机构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本期通报的四起案例,是生态环境部门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借助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异常数据问题线索,现场进一步查证,及时收集违法证据,精准打击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的典型案例。移动源污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发现一起严打一起。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企业
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红线意识
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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