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大连公安交警公告!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324次 更新时间:2024/9/25 16:16:32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处理依法扣留的

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2022年12月31日前各直属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摩托车、非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及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来历证明到受案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年9月20日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侯智良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加车来了!没抢到票的速看→ 下一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任免、批准任免名单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