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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安交警公告!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324次 更新时间:2024/9/25 16:16:32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处理依法扣留的
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2022年12月31日前各直属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摩托车、非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及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来历证明到受案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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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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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穆军、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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