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燃气事件案情通报
来源:海胆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795次 更新时间:2024/7/2 12:41:27

 

7月1日

金普新区城镇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发布

燃气事件案情通报


5月25日,新区登沙河街道某牛肉汤店发生瓶装液化气闪爆事件,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约80万元。为吸取事件教训,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新区登沙河街道“5·25”燃气闪爆事件,是因燃气用户某牛肉汤店经营者违规操作引发的。该店负责人对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停止使用液化气后,未关闭钢瓶角阀,导致燃气泄漏引发闪爆。同时店方违反国家规定,在报警器报警后未及时向燃气公司报修或采取适当措施,而是采取擅自关闭报警器电源,对本起事件负有主要责任。

上述事件中,店铺经营者关闭报警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发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新区公安部门将根据上述规定,对该起事件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在此,金普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提醒广大燃气用户,认真吸取本案教训,用完气后,管道燃气用户要同时关闭灶具阀门和管道阀门;瓶装液化气用户要同时关闭灶前阀门和液化气钢瓶角阀。当燃气报警器报警后,请立即关阀、开窗,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由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自觉维护燃气安全,携手营造安全祥和的家园。



 


推荐

阅读

HAI DAN

XIN WEN

那英、蔡国庆、张桂梅全部中招,剧痛犹如灼烧……

一中学和卫生院职工排班守灵?

女子称“亡夫13万元存款消失”?银行回应:账户余额为0!


 

来源:金普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编辑:小刚

美编:昉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侯智良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新规执行!事关公司注册资本 下一篇: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大连市防指重要通知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