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啥都往这儿堆!”垃圾堆成十几米高的“山”,多地发现“跨省倒垃圾”,最新曝光→)
弃渣直接倒入金沙江,张家界等城市形成“垃圾山”……“新华视点”记者近日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省市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存在明显短板,乱堆乱倒问题时有发生。
例如在湖南省张家界林地内的花沐湾渣土弃置场(下称花沐湾渣土场),竟有一个堆存高度十余米,占地100余亩,总量约29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物堆,周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督察发现,花沐湾渣土场采取简单粗暴的填埋方式处理建筑垃圾,不仅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挡渣墙、截洪沟、沉淀池等设施,更是缺少经营渣土场所需的临时用地手续,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花沐湾建筑渣土弃置场违规接收垃圾里还混有大量泡沫、塑料、橡胶、涂料、油漆等白色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对周边生态环境带来极大损坏。
垃圾堆成十几米的“山”
非法倾倒占用农田、污染河水
据新华社,记者日前随督察人员来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禾家山附近,只见建筑废料、塑料袋等混杂堆在一起。“啥都往这儿堆。”附近居民说。
督察组在多地发现,建筑垃圾长期找不到合法消纳场所,随意倾倒时有发生。张家界市永定区花沐湾建筑渣土弃置场原本只允许接收建筑渣土,如今却长出了十余米高的“垃圾山”。“垃圾山”上污水横流,其中不乏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有大量泡沫、塑料、橡胶、涂料、油漆等白色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督察发现,张家界市建筑垃圾处置规划编制推进缓慢,至今仍未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在江西,萍乡市一直未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规划,目前既无消纳填埋场所,也无综合利用企业。督察发现,湘东区在杨家田地块违规设置弃土场,2021年以来露天堆放工程渣土高达540万吨,形成一座十余米高、占地数百亩的“渣山”。
一些地方违法侵占基本农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督察发现,自2022年12月以来,上海盛涛市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长兴岛基本农田内违法堆填轨道交通工程泥浆。5月16日,记者随督察人员来到这处非法消纳点看到,大面积工程泥浆水分已排干,泥浆沉降的上清液形成了一片池塘,水体十分浑浊。督察发现,企业共倾倒泥浆约5万吨,侵占永久基本农田17亩。
在浙江,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渣土等共8675立方米,占地29.2亩。记者在现场看到,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排洪沟,形成黄色泥浆水排入富春江。
在湖北,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将约4万吨建筑垃圾倾倒在坪阡水库管理范围内,侵占生态保育区约24亩。木鱼镇违法设置小湾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混合堆放各类建筑垃圾总计约30万吨,侵占生态保育区约32.4亩,现场督察时还有建筑垃圾陆续倾倒在生态保育区内。
渣土被运到上百公里外倾倒
据南方都市报,由于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多地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
通报指出,2021年至今,仅浙江省查处的杭州市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跨市非法倾倒案件就有1199起。如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跨区域非法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
两个相距上百公里的城市是如何联系在一起?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这背后有四级利益链条。以杭州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为例。工程方联系建筑垃圾运输承包公司,后者以承包价格3150元/车来承包建筑垃圾的运输,这是第一层级。然后,工程中介给承包公司介绍车队,以2700元/车的价格从中赚取差额利益,此为第二层级。接着便到了跨省运输的环节,车队老板从中介处承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组织司机实施非法倾倒,收益是1200元/车,这是第三层级。最后,宣城广德市的‘地接’上线,收取500元/车的费用来为运输车队寻找倾倒场地,赚取费用,此为第四级。
上海也是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的城市之一。上海周边城市查处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源于上海。通报称,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查处的274起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中,有243起涉及上海。其中,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工地项目、闵行区S4高架二标一工区项目和嘉定区金园二路工地项目,自2023年12月起,陆续将3960吨工程泥浆非法倾倒至昆山市陆家镇,侵占林地4.38亩,其中4.06亩是省级公益林。
另外,江苏省南通市也发现多起上海市非法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案件。2022年8月,上海市数千吨建筑垃圾被违法倾倒至南通市海复镇均里村鱼塘,造成环境污染。2023年12月,一辆非法营运车辆从上海私自运载52吨工程渣土出市倾倒,途经南通时被查处。
垃圾处理项目迟迟不到位
“只罚款不溯源”,问题屡禁不止
据生态环境部披露,重庆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建筑垃圾管理底数不清,处置利用场所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行业发展无序,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重庆市41个区县(含开发区)中,有36个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作长期无规可依。虽然制定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但落实不到位,明确至2023年应新增的16个建筑垃圾处理重点实施项目,截至督察进驻时有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9个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重庆市有关部门底数不清,先后3次向督察组提供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情况,数据前后不一、台账混乱。督察发现,轨道交通15号线3标段项目部违反施工期不设弃渣场要求,在渝北区玉峰山镇双井村临时用地,擅自设置工程弃渣场,且未建设拦渣坝、防洪沟槽等设施。
2024年5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涪陵区将约110万立方米未经分拣的建筑垃圾混合填埋到王芳采石场矿坑中。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相关部门应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督察发现,重庆市一些地方建筑垃圾未采取前端分拣措施,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缓慢,综合利用难以实现。规划于2022年新增的跳蹬装修垃圾分选项目、界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还处于规划和选址阶段。原定于2021年建成投运的主城区装修装饰废弃物填埋场一期项目,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投运。
此外,督察发现,杭州市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层层失守。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天元公学(西站校区)项目实际外运处置渣土56.6万吨,其中16.3万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9家运输单位有7家未办理该项目的准运证核准,有21.5万吨被非法倾倒至51处地点。违法行为持续2年之久,一直未查处。
2021年11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强化一体监管,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运偷倒等违法问题。督察发现,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违法倾倒问题禁而不止。临安区城管部门2023年11月就查处334车次跨区非法倾倒渣土案件,一直未对案件进行源头追溯,直至督察组督办后才全面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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