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推动相关工作的展开,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统筹利用,近日,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相关方案,深入推进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近年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部分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可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进而全面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随着相关工作的展开,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仪器、办公设备家具、对外投资、债权、基础设施类资产、无形资产、依法收归国有的罚没资产、未转固但可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将全部纳入清查范围。
通过清查,我省将夯实资产底数,排查低效闲置资产,筛选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可盘活资产台账和基础设施类资产入账情况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入尽入”和滚动更新。
据介绍,清查工作完成后,我省将采取多种方式盘活相关资产。
●通过采取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使用、公开招租、公开出售、市场化处置、资产集中运营等多种盘活利用方式,实现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加强对外借款、应收账款等债权清收力度。
●有对外投资的事业单位积极主张被投资单位按股东权益分配投资收益。
●加强罚没资产处置变现,对于处置变现困难的罚没资产,按程序划转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管理使用。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盘活路径,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由于资产清查盘活涉及领域多,任务较重,我省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分工。
据了解清查盘活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部署,机关事务管理、交通、水利、住建、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公检法等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和入账工作。
突出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各级政府分级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省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实施。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将建立国有资产盘活长效机制,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并逐步形成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和新增资产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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