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严厉打击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等行为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435次 更新时间:2024/4/19 9:38:28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高蕾)民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要加强和规范火化证明的管理,严厉打击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等行为。

通知要求,殡仪馆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要认真核对死者身份信息、死亡证明、遗体火化确认书以及丧事承办人(丧属)的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火化遗体;死亡证明、遗体火化确认书不齐全、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不得火化遗体。要加强和规范火化证明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开具、领取、登记、核销、备查等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等行为。

通知强调,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接运遗体,要凭公安机关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进行接运。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要安排符合相关标准的设施设备妥善保管遗体;要按照基本殡葬服务规范流程和标准提供告别服务;要对利用其场地设施举办的丧事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通知还明确,殡仪馆(骨灰堂、公墓)要规范骨灰安放(葬)管理服务流程,强化制度建设和岗位职责,建立骨灰可追溯的闭环管理机制。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高遗体火化、骨灰安放(葬)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与丧事承办人(丧属)签订骨灰安放(葬)协议。要建立骨灰安放(葬)档案,确保档案不发生遗失和损缺等情况。要定期核查骨灰安放(葬)情况,核实骨灰安放(葬)档案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杜绝出现骨灰错放、遗失等问题。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2023年度“大连好人榜”发布 下一篇:年度十大谣言!你中招没?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