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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与强闯校园的醉汉发生冲突被刑拘,谨记“办案办的是他人的人生”
来源:极目新闻 搜狐 点击数:595次 更新时间:2024/4/15 13:06:49

原标题:学生与强闯校园的醉汉发生冲突被刑拘,谨记“办案办的是他人的人生”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山东济南一职校男生与校外人员发生冲突,校外人员受伤后学生被拘留,有消息称男生当时是制止醉汉挑衅女生,且醉汉动手在先,此事引发关注。4月14日,当地警方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此案正在侦办中。(据4月14日极目新闻)

据红星新闻4月13日报道,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该校男生小超(化名)的父亲看了视频监控后介绍,3月31日晚8点左右,一名校内女学生在拿外卖时遭到校外三名醉酒男子挑衅。小超与另外两名男同学在校园栅栏处与3名醉汉发生口角。随后,三名醉汉强行闯进校园,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的脖子。小超感到窒息,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头部撞到地上,被医院诊断为脑疝,做了开颅手术,并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

当晚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双方签署了谅解书。然而,4月1日,小超的父亲收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显示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小超被刑事拘留(图源:红星新闻)

此事引发网络关注,从媒体披露的事发经过来看,谁是惹事者,谁无理在先,是非曲直并不复杂,如果小超因此被刑拘,就难免会让人感到不解:小超的反击怎么会涉嫌故意伤害?

网友之所以如此关注此事,应该说,从目前披露的一些情况来说,这个结果还欠缺情理法上的说服力,不符合大众对常识、常情、常理的认知,制止挑衅是勇敢的表现,也是正义之举,为何一还手就成了“互殴”?甚至还涉嫌故意伤害,难道是谁受伤就谁有理?

从报道来看,双方在现场曾签署了谅解书。小超父亲表示,受伤醉酒男子被送往医院后被确诊为脑疝,在医院做了开颅手术。那么,受伤醉酒男子的脑疝与小超的反击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因果关系?小超又是否应该对此负责?这个需要准确界定才行。

有网友想起电影《第二十条》的情节,电影《第二十条》片名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即刑法有关“正当防卫”的内容,这部电影在今年春节档热映,因为直指大众内心最朴素的诘问:“如果一个人因见义勇为造成伤害,要面临惩罚,那谁还敢做好人?”“如果一个人遭遇暴力侵害时出手反击就要被抓,那是不是就只能乖乖地任由侵害?”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能向非正义低头”,这个法治精神应该得到捍卫。今年2月份,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在谈到“第二十条”时表示,“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哲表示,检察官经手的案件关系到是非、公道和人心,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将别人的人生放在心中反复掂量,必须万分慎重行使刑事追诉权”。

这话的意思也不难理解,百姓心中有杆秤,办案事关公平正义与公道人心,如何定性,如何衡量,须慎之又慎,要做到勿枉勿纵。如果定性差之毫厘,就会谬以千里,对当事人来说,就会影响到一生命运的走向,不可草率。

济南公安的回应(图源:央视新闻)

4月14日,央视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对网传“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高度重视,于4月12日成立由法制、刑侦等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济南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提级办理,并邀请济南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请广大网友保持理智,网络上的传言不能轻信,此案正在侦办中,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会保证公平公正。”

由于目前的情况尚限于媒体报道,此事的过程与真相究竟如何,有待于办案机关的后续通报。不管怎样,就如当地警方所说的,现在是法治社会,要相信办案机关的公平公正。所以,不妨耐心等待办案机关的侦办与调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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