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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588次 更新时间:2024/2/28 9:49:46 |
2月26日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
部署各地开展
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
杜绝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引发火灾等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各市物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包括: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安全隐患;
人车同屋、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充电;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小区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违规停放或充电;
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期限,其间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业主大会决议,根据住宅小区现状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原有规划设计含有停车场所的,在保障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增设充电设备;
原规划未设停车场所的,要以不影响百姓正常生活和安全为原则,利用住宅小区内公用场地增设停车场所,并加装充电设备。
专项整治期间,各市物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为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将转为常态化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加强消防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夜间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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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编辑:苏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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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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